唯识三十颂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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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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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所缘门

c4. 所缘门

“不可知执、受、处”。阿赖耶识有能缘和所缘两部分,将能缘 的作用称为“行相”,将所缘之境称为“所缘”。所以颂中有“不可 知执、受、处、了”一句。其中“执、受、处”三者是阿赖耶识的所缘 境,亦即阿赖耶识的相分;“了”是阿赖耶识的能缘作用,所谓了即 了别,对境界有了别认识的作用,此是阿赖耶识的见分。见相二分 同为一识所摄,名为自证分,阿赖耶识的自体相如是。

“不可知”者:阿赖耶识的所缘、行相微细深隐,若是对无智的 凡夫及小智的二乘而言,简直就是不可知;若是对地前的菩萨而 言,只能说是难知,而不能说是完全不可知。《成唯识论》卷二云: “不可知者:谓此行相极微细故,难可了知;或此所缘内执受境亦 微细故,外器世间量难测故,名不可知。”(《大正藏》卷31 ·页11中栏)论 中说不可知有二, 一 是说阿赖耶识的见分 — 行相极其微细不可 知;二是说阿赖耶识的相分——所缘境不可知。不过在不可知中, 若是对种子、根身的能执受说不可知者,这便是从赖耶的见分行相

上而说的;若是从所缘境上说不可知者,则应分别而言,即种子是 微细不可知,器界是广大不可知,根身中的诸根(前五根是净色 根,后二根为七八二识)是微细深隐不可知。是故从行相、所缘两 方面而言,总名不可知。

“执、受、处”者:“执”有“摄、持”义,意思是摄持万法种子及 其根身,令不失坏;“受”有“领、觉”义,意思是领纳根身为所缘境, 而生起种种知觉的感受。总此“摄、持、领、觉”四义,故称“执受”。 《成唯识论述记》卷五云:“执受义者:执是摄义、持义;受是领义、 觉义。摄为自体,持令不坏;安危共同,而领受之,能生觉受。名为 执受。”(《大正藏》卷43 ·页315下栏)“处”者:处即处所,亦即器界。一 切有情根身所依住的器界,全由第八阿赖耶识以地水火风为因缘, 以引业力中的共业为增上缘,因缘和合变生形成,犹如夜梦中的器 界是做梦人心识变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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