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三身
②三身
一般说来,依于四智,便能成就三身。三身者,即法身、报身、 化身。
1.法身:此有广中狭三种。广义的法身指整个无漏佛果, 一切 无漏有为功德法及清净无为功德法之所聚集,故名法身。《解深 密经》卷五云:“善男子!若于诸地波罗蜜多,善修出离,转依成 满,是名如来法身之相。”(《大正藏》卷16 ·页708中栏)《成唯识论》卷十 亦云:“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大正藏》卷31 ·页 57下栏)既然法身包括二果(菩提涅槃),当然一切有为无为功德咸 在其中了,这就是广义的法身。中义的法身即是《摄论》所说的 “自性身”。如该论卷三云:“此中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 一切 法自在转所依止故。”(《大正藏》卷31 ·页149上栏)此中的自性身,即是 如来的自受用身,或名自报身,他受用身和变化身依此法身常作种 种利生事业,前者度化地上菩萨,后者度化人天二乘及胜解行地诸 菩萨众。《摄大乘论本》卷三云:“受用身者(指他受用身),谓依法 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变化身者, 亦依法身,从靓史多天宫现没、受生、受欲、逾城、出家、往外道所修
诸苦行、证大菩提、转大法轮、入大涅槃故。”(《大正藏》卷31 ·页149上 栏)是故应知此处在法身外又建立了他受用身和变化身,而法身便 成了三身之一,同时又未谈及自报身,由此可以说这里的法身即指 自报身而言。这就是中义的法身。狭义的法身专指法性身,亦即 有为报身的真实性。无性《摄大乘论释》卷九云:“法性即身,故名 法身。”(《大正藏》卷31 ·页436上栏)《佛地经论》卷七云:“法身者,究 竟转依,真如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同论同卷又云:“法身清 净,真如为体,真如即是诸法实性,法无边际,法身亦尔,遍一切法, 无处不有,犹如虚空,不可说其形量大小。”(《大正藏》卷26 ·页326中 栏)是为狭义之法身。
2.报身:又名受用身,此有自受用和他受用两种。自受用身是 诸如来经三无数大劫修积无量福慧所招感的清净圆满的果报之 身,故名自报身,亦即无取五蕴。此身常能受用无边广大法乐,故 又名自受用身。自受用身由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所变现;他受用身 是诸如来大慈大悲为度地上诸菩萨众令其受用无边法乐,由平等 性智相应心品所示现。《成唯识论》卷十云:“受用身,此有二种:
一、自受用:谓诸如来三无数劫修集无量福慧资粮所起无边真实功 德,及极圆净常遍色身,相续湛然,尽未来际,恒自受用广大法乐。
二、他受用:谓诸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 住十地诸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令彼受用大乘法 乐。此二种身,合称名为受用身。”(《大正藏》卷31 ·页57下栏)
3.化身:又名变化身,此由成所作智所变现。若对地前加行位 菩萨,则现千丈大身,说法利导;若对资粮位菩萨、二乘及人天大 众,则现丈六金身,说法度化;若度三恶道众生,则现随类化身进行 拔济。无性《摄大乘论释》卷一云:“三、变化身,即是后得智之差 别,即能变化,名变化身,此增上力之所显现,即智差别。谓由此 故,摧伏他论,与诸菩萨共受法乐,无有断绝,成办初业诸菩萨众、 诸声闻等所应作事。”(《大正藏》卷31 ·页381下栏)《成唯识论》云:
“三、变化身:谓诸如来由成事智,变现无量随类化身,居净秽土, 为未登地诸菩萨众、二乘、异生,称彼机宜,现通说法,令各获得诸 利乐事。”(《大正藏》卷31 ·页58上栏)以其由智通力之所化现,故名 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