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略述四缘
①略述四缘
四缘者:谓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1.因缘:即是生起诸识的各别自种,各现行识从自种生起以 后,又能熏习本识,成为能再生的自种,故种子与现行互为因缘。 《成唯识论》卷七云:“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 种子,二现行。”(《大正藏》卷31 ·页40上栏)前引《阿毗达磨大乘经》颂 “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就是此处 所讲的种子与现行互能为因(种子)而言。既互能为因,当然也就 互能为果了。
2.等无间缘:“等”谓等同,同类引生,故名为等。每一识生必
以前聚自类识为开导,使接着它生起的自类识能与其续缘一境,前 后认识相续,有条不紊,是为等无间缘。《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五 云:“等无间缘者:谓前六识等及相应法等无间灭,后六识等及相 应法等无间生。”(《大正藏》卷30 ·页775下栏)此中的“前六识等及相应 法”者:等取第七、第八二识,及相应心所有法。所以《成唯识论》 卷七云:“二、等无间缘:谓八现识,及彼心所,前聚于后,自类无 间,等而开导,令彼定生。”(《大正藏》卷31 ·页40中栏)
3. 所缘缘:上缘是认识义,下缘是条件义, 一切境界既是识认 识的对象,也是识生起的条件,故此对象条件,为所缘缘。此缘有 二 :a.亲所缘缘:此是能缘识直接所变所缘的境界,此境由能缘识 自变自缘;b. 疏所缘缘:诸识变境必须仗托本质境才能引起识生、 自变所缘境相,此本质境是能缘识间接所缘的境界,不由能缘识亲 变亲缘,故名疏所缘缘。《成唯识论》卷第七云:“三、所缘缘:谓若 有法,是带己相,心或相应,所虑所托,此体有二:一亲,二疏。若与 能缘体不相离,是见分等内所虑托,应知彼是亲所缘缘;若与能缘, 体虽相离,为质能起内所虑托,应知彼是疏所缘缘。”(《大正藏》卷31 ·页40下栏)
4.增上缘:增谓增添力量,上谓向上增长。诸识之生除了前三 种缘外,其余凡能对它的生、住、成、得,或从正面予以协助,或从反 面予以激发,都是它的辅助条件,而谓为增上缘。如眼识之生,除 上所说的三缘外,还有空、明、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俱有依 (根)等,皆属增上缘摄。《成唯识论》卷第七云:“谓若有法,有胜 势用,能于余法,或顺或违,此顺违用,于四处转,生住成得,四事别 故。”(《大正藏》卷31 ·页41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