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色」与「心」
观「色」与「心」
现在要进入下一个修行步骤,虽说这是一个快捷方式法门,但它依然具有精细、深入与更进一步的修法。首先,学习觉知呼吸。呼吸是你觉知
的对象,呼吸本身属于「色法」,也是觉知的对象,但是能觉知者则是心(citta),心属于「心法」(mental asset)。现在,就让我们来觉
知心的功能,你将会觉知心念的活动。
当你觉知心念的活动时,可以默念「名呀」;反之,觉知身体的活动时,则默念「色呀」。例如觉知呼吸时,默念:「色呀」;观察感受
时,则默念「名呀」,这样,你就可以了解我所谓的「名」、「色」是什么意思了。
在觉知呼吸的长短或粗细时,你所关切的是色的行相,这种色法叫做「所造色」(Upadaya Rupa),是指呼吸的种种特性;但若指气息本
身,这气息就叫做「大种色」(Maha Bhuta Rupa)。我们可以觉知到「大种色」,但我们无须这么做,那是没必要的。所以,只要清清楚楚地
觉知呼吸就可以了,也就是关切「色法」的特性即可;反之,觉知感受,就是属于「心法」的部分。
如果我使用巴利语汇来讲解快捷方式法门,反而较为复杂,你可能会觉得很难记,我们可能因而浪费太多的时间,所以,只要觉知自身的「色
法」和「心法」就可以了。凡是物质的东西或与物质有关的就是「色法」;而任何抽象的事物是「名」(nama)或「心」(citta)。现在你必
须学习清楚知道你所觉知之对象的本质,如果觉知的对象是属物质性,就默念「色呀」;如果是感受性的,就默念「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