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部分
注四 六既非六,合时成就全体,一亦非一,开时成就大用,故言合开成就。
注五 既合时一体,邻相不复更有。
注六 开时成就大用,故互用清净,互用者,六根齐照。清净者,过而不留,以既含多用,则境界不复留。
注七 境界既其不留,妙性自然圆湛,外器内根,全是自己心光
正文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泯,能入圆元。
译文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注一〉,於识还元〈注一〉,已灭生灭〈注三〉,而於寂灭,精妙未圆〈注四〉,能令自己之身,根隔合开〈注五〉,亦与十方诸类,根隔合开〈注六〉,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注七〉,通泯〈注八〉能入圆元。
注一 即前所说熠熠元性,性入无澄。
注二 行阴既尽,前七转识,皆悉反本还元,以前七转识,皆依行阴迁流而得成故。
注三 凡有生灭之心,到此皆已灭尽。
注四 唯有八识为所依,此识不尽,涅槃天未大明悟,故言於寂灭精妙未圆。寂灭即涅槃体,法身德,精即涅槃相,解脱德。妙即涅槃用,般若德。也可说寂即常德,离生死故。灭即净德,灭烦恼故。精即我德,有真体故。妙即乐德,具神用故。总为一涅槃,必须透过识阴,始得圆满。
注五 若禅观精明,不见根相,则似根隔乍合。
注六 若稍涉昏住,根相宛然,又似根隔乍开。非同前之销磨六门,永不见於根相。
注七 此时诸类不召,故能与十方诸类,通一觉知,此即前文所说已获其同。
注八 泯元是泯,因避唐太宗讳,故改其半,既已通泯,自能证入圆满识性,而为诸类之根元。
正文 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于所归〈注一〉,计识性为真常,堪可依住,故言立真常因,作殊胜之解〈注二〉,此人则堕入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注三〉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正知正见〈注四〉。
注一 以圆满识性为所归处。
注二 执我为能依人,识性为所依果。
注三 娑毗迦罗即印度黄发外道,以我为能为能归,冥谛为所归。其所计冥谛,为冥然莫辨之境,此所计圆元,为罔象虚无之心,与其完全相类,故为其伴侣。
注四 既以识性为所依,则不知别有菩提佛果之可归,既以外道为伴侣,则不知本有正知正见之可守。
正文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译文 此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注一〉,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注二〉。
注一 乍见根隔合开,遂立此识以为所得之心,才得觉知通泯,遂计此识以为所归之果。
注二 才见根隔合开,圆通将近,忽而圆者遍,通者隔,反而违远。本来於涅槃天,将大明悟,却背涅槃城而不见。本来觉心欲发,将为佛子,却反而成外道种。此所谓失之毫匣,差之千里。
正文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阿难!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而於所归识性,揽为自体〈注一〉,故以识心为自体,观行稍亏,渐见类生,遂计尽空界十二类众生,皆我身中一类一类渐渐流出,此计已成,作殊胜解,必以我能生彼,而彼不能生我,故言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注二〉,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识体无边,不见有身,故以识心为自体。
注二 即色界顶大自在天王,三目八臂,骑大白牛,竺法兰说“西域梵志,常修梵行,事首罗天以为天尊。”此处说现无边身,即是说大自在天,自计於我身中,现无边众生之身,此处识阴行人,计我生彼十二类内所有众生,与彼计同,故言成其伴侣。
正文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译文 是名第二立能为因心,依此为观。久久观成,揽为自体,计其能为生众生事,遂谓成就能事之果,亡失本修,故言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注一〉,我遍圆种〈注二〉。
注一 即大自在天,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
注二 今既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故以遍圆目我,是人计既同彼,故生於彼之种类中,不是实能生彼天。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沈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若於所归,有所归依〈注一〉,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也都由此处生起,为身心等所宣流之处,以此为真常之身无生灭解。
〈注二〉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注三〉,既迷不生之义,也不明白生灭〈注四〉,安住於沉迷中,反作殊胜想,这就堕入常非常执〈注五〉,计自在天,成其伴侣〈注六〉,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注七〉。
注一 此是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有识,不见有身,遂计自身归入识中,是我实有所归依处。
注二 观行稍亏,复见自身及虚空等,遂自疑自身及虚空都从识中流出,故疑识即真常之身,无生灭之处。
注三 不知识阴是由无明转变,依然在微细生灭中,须识阴尽後,始得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即以为已灭生灭,岂不是既迷不生,也迷生灭。
注四 安住於沉迷中,反作殊胜想,既不了解真心的不生灭性,也不知识阴犹在微细生灭中。
注五 计识阴为常,身心为非常,故堕入常非常执。
注六 计自在天,为万物之因,今既与彼见同,故成其伴侣。
注七 既惑不生灭性,自应迷佛菩提,认妄为真,即堕邪知见。
正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译文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注一〉,作真常身,无生灭解,故成妄计果,流入邪见,违远圆通,与涅槃相背,未得圆满真心,颠倒妄计为圆,故言生倒圆种〈注二〉,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
注一 计识能生我之身心为因,计识是我归处为依。
注二 即计自在天之类。
正文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於所知,观此知能遍知诸法,遂於所知之境,计知能遍圆,故因知立解,计十方草木,皆为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所拣择,遍谓有知,自谓深悟,以此理惟我能知,馀无知者,故此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先尼〈注〉成其伴侣。
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 婆吒先尼,为二外道名,婆吒,亦名婆斯吒,先尼,或名西泥迦。此二外道,同执一切有情无情,皆有觉知,同於此计草木与人无异,故言成其伴侣。
正文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译文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凡有修证,咸资魔业,堕入邪见,与涅槃相背,计无择遍知,自以为知,即颠倒知。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
正文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若於圆融根互用中〈注一〉,已得随顺〈注二〉,便於圆化一切发生〈注三〉,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注四〉,各各崇事,以此群尘,为发生造作之本因,立常住之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注五〉,迦叶波并婆罗门〈注六〉,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所立既非真常,所修岂有实果,故迷佛菩提,崇事无情,立常住解,故言亡失知见。
注一 此即前文根隔合开。
注二 随顺正根隔乍开乍合之义。
注三 圆化即指根隔合开,根隔合开即略具圆融变化之义,变化发生,非止一缘,故言一切,此暗指地水火风为一切。
注四 众尘所成为地,能生一切,故有成就之义。
注五 以群尘(地水火风)为发生造作本因,一切所作,皆是无常,惟此常住,既立此为常住,必以此为无生,其他非常住,则为有生,故堕生无生执。
注六 诸迦叶波,即指优楼频螺等,其先事火,後归佛化,并婆罗门,总该事水等诸外道。
正文 是名第五计著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译文 此即名为第五计著崇事邪业,迷自己一直灵觉之心,从四大无知之物,立虚妄求因,非果而计果,故不得圆通因心,不得涅槃实证,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是知唯识唯心,为能生能化,三界万法,为所生所化,是为生化正理,现在既执群尘为生化本因,崇火事火,颠倒化理,将来必堕颠化种中,如精神化为土木金石之类。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若於圆明,计明中虚〈注一〉,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注二〉,自以为胜解,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注三〉,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注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虽言圆明,不过乍开乍合,於乍开时,则计以为明,乍合时,则计以为虚,不唯计明中虚,且计明从虚发,以虚为胜。
注二 非灭其群根中变化之性,令其永灭。其意以永灭所依诸根,唯馀罔象虚无之识,为所归依处。
注三 以我入中虚为有归,彼在正明为无归,故言归无归执。
注四 无想天即四禅天中诸外道天,舜若多意为空,计虚无为所归依处。穷空不归。
正文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译文 此即名为第六於圆明中计为虚无之心,穷空不归,迷漏无闻,最後仍入轮回,故言成空亡果,远违圆通,背离涅槃,必堕断灭之种,如迦旃延毗罗胝子之流。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若於圆常〈注一〉,固身常住,同於识精圆常,内外相保,长不倾逝,自以此计为是,以此为可贪,馀皆非可贪求,故此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注二〉求长命者,皆与此相类,成其伴侣,现为识阴所覆,不知更求真常,故言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注一 自计识阴为圆为常,以为众类所归故圆,以是各命由绪故常。既圆且常,妄计得此者可以保形,可以永年。
注二 意为无比,长寿仙名,凡寿命极长,世无能比者,皆可称之。
正文 是名第七执著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妄延种。
译文 计识阴为各命由绪,故言执著命元,立固妄因〈注〉趣长劳果〈注二〉,亡失本修,不出生死,故违远圆通,与涅槃背离,将来必堕在妄延种中。
注一 执著命元,以此为因,愚者谓之坚固,智者谓之虚妄。
注二 依此趣果,迷者谓为长寿,悟者谓为徒劳。
正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吒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译文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於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注一〉,却退留住於尘劳烦恼中,恐识阴销尽,命根即断,故於此际,坐莲华宫〈注二〉,广化七宝,多增美女,纵放其心,以此为胜,此人即堕在真无真执中〈注三〉,吒枳迦罗〈注四〉成其伴侣,故迷佛菩提,亡失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