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部分
译文 中道纯真之信,明明了了,不为诸法所惑,於一切诸法,都能以中道正理,融会贯通。所以五阴不能覆蔽,十二处不能局限,十八界不能间隔,都不能作为阻碍。就像这样,不但是现在,就是过去未来无数劫中,应断当断之种种习气,都现在眼前。如此的善男子,一一都能忆念,全无遗忘,名为念心住。
正文 妙圆纯真。真精发化。无始习气通一精明。唯以精明进趣真净。名精进心。
译文 以妙圆之悟,与中道纯真之信,磨练真精,久而久之,真精发化,起融妄之力。融无始以来习气,通一精明,再以精明之理,历事造修,不停住於有为,以期达到真净。名为精进心。
正文 心精现前。纯以智慧。名慧心住。
译文 心精时时现前,智慧时时不昧,纯智慧对待一切事,名为慧心住。
正文 执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译文 执持智明,以照万事,故事如理,所以说周遍寂湛。虽寂湛不住,而大用繁兴。虽大用繁兴,而不动不扰。这就是所谓“智周鉴而常静,用繁兴以恒如。”故此名为定心住。
正文 定光发明。明性深入。唯进无退。名不退心。
译文 以定资慧,故定光发明,此即前文所说“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又以慧资定,故明性深入,即是深入於定,此即前文所述“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如此定慧相资,相互增长,故说唯进无退,所以名不退心。
正文 心进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名护法心。
译文 定心日益增进,不假功力,任运安然自在,永远保持不失,故能与十方如来,气分〈注一〉相交接〈注二〉,故名为护法心。
注一 如来气分即是慈心。
注二 此时内能自护,外感佛护,故名为护法心。
正文 觉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犹如双镜,光明相对。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译文 前以定心增进,而成护法之因。此以慧明保持不失,而成回向之因。因保持不失故能以妙慧之力,回答佛之慈光,向佛安住〈注一〉,犹如双镜光明相对〈注二〉,其中妙影,重重相入〈注三〉,名为回向心。
注一 即念念常住於佛境中。
注二 前接佛气分,蒙佛慈光,佛心中已有自影。此时回佛慈光,向佛安在,自心中亦有诸佛之影。自心中有佛影时,佛已入於自己心中,佛心中有自影时,自心也入佛心中。
注三 自己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以与佛气分相接时,自心中即有佛故。佛入自己心中时,也带自影,以回佛慈光时,佛心中即有自故。所以说:自心佛心,重重相入,犹如双镜相对。其中妙影,即比喻为佛心中有自己之影,自心中也有诸佛之影。重重相入,表示自入佛心中时,已带佛影,佛入自心中时,也带自影。自心佛心,非一非异,不妨於无回向中,强立回向。
正文 心光密回,获佛常凝无上妙净。安住无为,得无遗失。名戒心住。
译文 自心与佛光,冥应潜通。获得佛定〈注一〉,不唯得定,并能得果,所以说为无上妙净〈注二〉,而安住於无为,永不遗失〈注三〉,名为戒心住〈注四〉。
注一 佛定即那伽大定,无有不定时。
注二 无上即是佛果。妙即菩提,以能出烦恼缠故。净即涅槃,以能离生死秽故。
注三 此时上求佛道,信知无佛可成;下度众生,信知无生可度;故能安住无为。
注四 因为信力增长,不起丝毫有为之念。故无遗失。
正文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随愿。名愿心住。
译文 住戒自在〈注一〉,定戒常凝,得三昧乐正受意生身〈注二〉,道戒妙净,得觉法自性性意生身〈注三〉,律仪无为,得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注四〉,由此故能游於十方,不惟游於十方,且能随愿所之,愿去何所?一念即至。因此名为愿心。
注一 住戒自在是无论在定,在道,在律仪中,都是任运清净,定戒常凝,得三昧乐。
注二 以三昧力,得自在乐,普入诸刹,随意无碍。
注三 觉了诸法自性如幻,本无所有,故能随意普入。
注四 随诸众生种类现形,如镜现相,而无作为。
解 据楞严正脉论十心。前六修自心,後四合佛德。又据灌顶大师疏说:初一为信之本体,後九为信之德相。又前九属内行德,後一属外化德。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晖,十用涉入,圆成一心。名发心住。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用真正的方便〈注一〉,发这十种信心,磨炼治习,使圆通之心,更精更明,这十种心,处处不离圆通妙性,相互涉入〈注二〉。最後圆成真纯无妄唯一的菩提心。
〈注三〉故名发心住。
注一 前文文殊菩萨所说偈中“圣心无不通,顺逆皆方便,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可知耳根圆通,独为真实方便。
注二 十心中随发一心,其他九心,都递互相摄相入,心心都是这样,所以圆成菩提一心。
注三 按大乘起信论说:菩提心有三种:一是直心,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是深心,乐集一切诸善法故。三是大悲心,广度一切诸众生故。十心中初一中道纯真,即是直心。从二至九,即是深心。後一能游十方,即大悲心。既十用相互涉入,故随起一心,即三心俱足,故得圆成菩提之心。
正文 心中发明,如净瑠璃内现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译文 依菩提心,重发真智。菩提之心,清净皎洁,故如净琉璃,真实之智,体精用明,故如精金。依前十种妙心,修真实行,践履真如,以成进趣後位之地,故名治地住。
正文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无留碍。名修行住。
译文 用前之十种妙心,践履真如之地,都能得到明了〈注一〉。故能时时证真,真无不融,故能游履十方,得无留碍〈注二〉。从此分身十方,上供诸佛,下利众生。名为修行住。
注一 十心既然心心相互涉入,故一心明了,心心皆然,所以都能得到明了。
注二 前愿心住曾说能游十方,所去随愿,与此何殊?愿心住是得意生身,此是现化身,分身十方,上供诸佛,下利众生。又前为随愿往任何一方,此为分身无碍,遍入诸刹。
正文 行与佛同。受佛气分。如中阴身自求父母。阴信冥通,入如来种。名生贵住。
译文 称真之行,因该果海,故与佛相同。果彻困源,故受佛气分〈注一〉。如中阴身自求父母〈注二〉,此时虽未得显证,已阴信冥通,感应道交,结成胎分〈注三〉,所以说入如来种,入如来种,如托王胎,故名生贵住。
注一 此处受佛气分,与前文“十方如来,气分交接”小有不同,前文是指慈心气分,此处是指真如气分。
注二 初住发心,如前阴起惑。二住治地,如前阴造业。三住修行,如中阴持种游行。此既行与佛同,受佛气分,故喻之为中阴自求父母。
注三 佛虽未与明记,已知其必证极果。故阴信冥通,如同业相缠,结成胎分。
正文 既游道胎,亲奉觉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译文 既已游道胎〈注〉,常蒙诸佛护念,法身渐渐证入,故亲奉大觉护念,为法身之胤嗣。方便智慧,渐渐具足,故如胎已成,人相具足。故名为方便具足住。
注 依此修因,自在无碍,如贵人处胎,安乐无拘。正如永嘉禅师所说:潜幽灵於法界。
正文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译文 摄化众生,方便具足,故容貌如佛,以权资实,内照真如,理智圆满,所以心相也同於佛,此位名正心住。
正文 身心合成日益增长。名不退住。
译文 身心都合同成长〈注一〉,日益增进不退,名为不退住。
〈注二〉
注一 五住权智外现,容貌如佛,为身相同佛。六住实智内照,心相也同於佛。兼此身心二相为七住之因,故七住权实具足,二利兼进,故日益增长。
注二 此处与前六信位同名不退,有何区别?因六信位为信心不退,此位为住道不退。
正文 十身灵相,一时具足。名童真住。
译文 十身〈注一〉灵相,同时具足〈注二〉,名为童真住。
注一 十身为:一、菩提身,二、法身,二、威势身,四、相好庄严身,五、智身,六、愿身,七、化身,八、力持身,九、意生身,十、福德身。
注二 十身总属权实二智,此中自证境属实智,化他境属权智。
其中菩提身、法身、威势身属实智。愿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福德身,五身都属权智。相好庄严身和智身都通於权实二智。
解 按华严经中菩萨登八地方具十身灵相,而本经八住即具十身灵相,因二经都属圆教,理应前後互融。
正文 形成出胎,亲为佛子。名法王子住。
译文 因已得大自在,顿超理障,堪任佛法大事,故亲为佛子,名为法王子住。
正文 表以成人。如国大王以诸国事分委太子。彼刹利王世子长成。陈列灌顶。名灌顶住。
译文 表显以为成佛之人,佛欲与之授记令代佛宣扬,教化众生。故如国大王,以国事分委太子。就像刹利王,世子长成后,陈列四大海水,为其灌顶〈注一〉,名灌顶住〈注二〉。
注一 华严经记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取四大海水 ,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大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
注二 菩萨受职,也是这样,诸佛智水,灌其顶故,是名菩萨受大智职。具足如来十种力,位在佛数。
正文 阿难!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无量如来妙德。十方随顺。名欢喜行。
译文 阿难!这样的善男子,成为佛子以後,具足了无量如来的妙德〈注一〉,随顺十方国土〈注二〉,名为欢喜行〈注三〉。
注一 按华严经说“此菩萨学习诸佛本所修行。忆念诸佛本所修行。乃至云:住持,显现,演说诸佛本所修行。”故佛德无不具足。
注二 即是广行布施。按华严经说“随顺方土,有贫乏处,以愿力故,往生於彼豪贵大富,财宝无尽,行财施。乃至身肉不惜。行法施则与说三世平等,乃至菩提涅槃。”这都是随顺之义。
注三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施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为大施主故。结名欢喜行者有二义:一者见有来乞者,作福田想,作善友想,倍生欢喜。二者随乞施与,令诸众生,悉皆满足。”这都是华严经中之义。
正文 善能利益一切众生。名饶益行。
译文 已经得到欢喜後,又以戒德感化众生〈注一〉。名为饶益行〈注二〉。
注一 戒德备於已,故感化成於外。不劳费力,而利益无不周遍。
注二 按楞严正脉说“此是戒度,以华严首标此菩萨护持净戒故。结名饶益行者,亦有二义:一者自能住无上戒,善自饶益。二者令他住无上戒,亦饶益他,详如华严,兹不繁引。”
正文 自觉觉他,得无违拒。名无镇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