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部分
译文 阿难!此善男子,透过前境,继续精研,修三摩提,永绝异念,以成深止,於此中心精湛朗明,超出空昧,名为色阴尽。此时空色俱忘,心光遍圆,相似同佛,此时於自心中,见诸佛心〈注一〉,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注二〉,虽然若有所得,然而还不能取用。犹如梦魇之人,手足仍在,也能见能闻,但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时就名为受阴区宇〈注三〉。
注一 色阴既尽,空色俱忘,心光遍圆,已相似同佛,然而受阴仍在,自心仍为受阴所覆。
注二 此时只是於虚明中,暂见佛心影像,并非亲证,故不能取用。
注三 虽自心本具佛心功德,昭昭不昧,然为受阴所覆蔽,不能随缘显现,故色阴尽後,即进入受阴区宇之中。
正文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译文 若是魇咎销歇〈注一〉,自心脱离色身,能够反观自己的面目,此时来去自由,色身不能成为阻碍,就名为受阴尽〈注二〉。此人至此即能超越见浊〈注三〉,回观受阴之所由生,是因虚明妄想〈注四〉为其本源。
注一 自心为受阴所覆,如人被魇,受阴既破,即是魇咎销歇。
注二 受阴即是见分照用,因为有照用,就有领受,这就是根本受阴。因有根本受阴,故揽色成根而起身见,若受阴未破,则身见亦未能全忘。须待受阴尽时,才能脱离色身,故其心离身,能反观自己面目,而得意生身。(此在耳根圆通中,即当闻所闻尽之时。)
注三 前文见浊中说“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至此受阴既破,无复揽色成根,性与大不织,身见亦忘,故能超越见浊。
注四 回观受阴之所由生,即因见分照用,虚妄领受,故说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正文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虫,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译文 阿难!此善男子,当在这当中〈注一〉,得大光耀〈注二〉,自见己心即同佛心,深自克责不度众生,克责过分,致忘于正受,忽於有众生处,发无穷悲,凡见一切,甚而致於蚊虻蛆虫,都作为一子看待,心生怜愍,不觉泪流〈注三〉,这就名为有功用心,抑责摧伤过分,所显的现相,觉悟之後,随缘利生,不失正受,就没有过失,这是受阴暂时所现之相,觉了则正见分明,自然爱见不生,故久自销歇。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为已同於诸佛大悲,观音的悲仰,则有悲魔〈注一〉入其心腑〈注二〉,见人则悲,啼泣无限,由此起诸颠倒,生於邪见,故失於正受,命终必为魔王眷属,宛转零落。
注一 若死滞魄,年老成魔之类。
注二 持其神识,故起诸颠倒。
正文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只,一念能越。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译文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注一〉,见色阴已销,受阴虚明,殊胜境界现前〈注二〉,感激之心过分,忽於自己心中,生无限勇,虽赴汤蹈火,冒难历险,皆在所不辞。自觉立地可以成佛。
自谓三大阿僧祗劫,一念可以超越,这就名为有功用行,志欲陵跨佛乘,贸然以此自任,未免过分超越,故现此相,觉悟之後,依然不失正受,任运求佛,就没有什麽过失,此不过是受阴暂时所现境相,并不是圣证,悟後自然不迷,正见分明,安住正受,久久自会销歇。
注一 此时色阴已销,仍修三摩地,以穷受阴,故称定中善男子。
注二 於自心中见诸佛心,即是上文所说“得大光耀”。
解 前文色阴十种魔境,都是从前向後,次第而生。这就是灌顶大师所说“色境竖发。”此处受阴所现十种魔境,都是各别现起,境同见异,随见成魔。这就是灌顶大师所说“受魔横开。”色阴既销,剥去色碍粗境,如脱去外衣。此时受阴明白,露出一种虚明境界,如现内衣,此所以为“胜相现前”。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不自量,误以为登圣,就会有狂魔〈注〉入其心腑,见人则骄慢自夸,我慢无比,其心甚而至於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於正受,成就魔人。
注 世间狂妄之人,不得志而死者,滞魄不生,年老成魔。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前无新证,归失故居。智力衰微,入中隳地,回无所见。心中忽然生大枯渴。于一切时沈忆不散。将此以为勤精进相。此名修心无慧自失。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已销,受阴明白,於自心中见诸佛心,不知仍为受阴所覆,不能进破受阴,前无新证〈注一〉,要想仍回色身,然而色阴已销,无可依托〈注二〉。二俱不能,智力衰微〈注三〉,自处两楹中间,灰心泯志,入中隳地,不见有一事可作,心中枯竭,於一切时中,沉忆不散,以为沉忆久而必有所得,浑忘本修三摩提,误认此即勤精进相,这就名为修心无慧自失〈注四〉,觉悟了就没有什麽过失〈注五〉,不能作为登圣的证明〈注六〉。
注一 虽见佛心,若有所得而不能用。
注二 要想重回色身,加功用行,又见色阴已销,无可依托。
注三 既见受阴明白,正好藉奢摩他之力,进破受阴,因为虚明本非真实,进退二者俱不能,是故智力衰微。
注四 因为不达色阴空而不空,受阴有而不有之义,故现大枯竭相。
注五 色阴既尽,正好假托幻色,顿舍沉忆,增修三摩,修治虚明之心。
注六 不同圣证,就是不同于前后坐断,中亦不立。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忆魔入其心腑。旦夕撮心,悬在一处。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注一〉,就会有忆魔〈注二〉入其心腑,早晚撮心,系於一处,失於正受〈注三〉,将来必然坠落魔道。
注一 前无新证,归失故居,自谓是前後坐断。入中隳地迥无所见,自以为是中间亦不立。一切时沉忆不散,自以为是勤精进相。
凡此都是作为圣解。
注二 世间狷谨之人,遇事悬心,抑郁而死者,滞魄不生,年老成魔者。
注三 问,宗门下人说“制心一处,无事不办,”与此有何不同?
答,宗门下是开示初机,收摄散心之言。此处是色阴已破,受阴将破之境,不可混为一谈。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慧力过定,失于猛利。以诸胜性怀于心中,自心已疑是卢舍那,得少为足。此名用心亡失恒审,溺于知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已销,受阴明白,见胜相现前,慧力过定者,不知增修本定,不能透过此境,见自心即是佛心,以此为坏,故疑自心即是卢舍那〈注一〉,得少为足,亡失恒常审察自己分位,一味溺於悟证知见,了悟即无过失,仍然增修本定〈注二〉,并不是圣证。
注一 前於色阴尽时,见十方洞开,无复幽黯,今又於自心 ,见诸佛心,故疑自心即是卢舍那。
注二 此时仍为受阴所覆,如镜中现相,故不能作为圣证。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言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自误以为登圣,就会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见人自说我得无上第一义谛。失於正受,将来必然坠落魔道。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新证未获,故心已亡。历览二际,自生艰险。于心忽然生无尽忧。如坐铁床,如饮毒药,心不欲活。常求于人令害其命,早取解脱。此名修行失于方便。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已销,受阴明白,新证未获得,从前的故心已灭,历观二际〈注一〉,感到前途艰险,心中忽然生出无尽的忧虑,如坐铁床〈注二〉,如饮毒药〈注三〉,心中不想活,常求别人害他的命,早希望得到解脱,这就名为修行失於方便,明白这个道理〈注四〉,就没有过失,并不是圣证。
注一 过去际和未来际,称为二际。
注二 或冷如冰,或热如火,是为坐立不安之状。
注三 吞亦难,吐亦苦,喻饮食不安。
注四 故心已亡,正好舍旧趣新;新证未获,正好增修本定。
解 古德皆言此与第三见同,据楞严经指掌说为与第三见半同半异,“言半同者,新证未获,即是前无新证。言半异者,前云归失故居,是欲归托色阴,加功用行,自觉色阴已尽,无可依托。此云故心已亡者,以前於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无复幽黯,似觉心光遍满,然彼不过功用暂现,久自销歇,今前境既已销歇,而故心自然不复有矣!古德云:初见道者,见山不是山,水不是水,既见道後,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即斯意耳!”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常忧愁魔,入其心腑。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或常忧愁,走入山林,不耐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注一〉,则有一分常忧愁魔〈注二〉,入其心腑,济其忧愁,手执刀剑,自割其肉,欣其舍寿速死。或常怀忧愁,走入山林,深厌世间,不耐见人,此心为魔习所熏,不能自返,故致失於正受,当从沦坠。
注一 以虚明为圣证,执舍命为解脱。
注二 世间深厌世故,无力超脱,忧郁而死,滞魄不化,年老成魔者。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处清净中,心安隐后,忽然自有无限喜生。心中欢悦,不能自止。此名轻安无慧自禁。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处清净中〈注一〉,内心宁谧,自觉安妥稳顺,忽然自有无限喜生〈注二〉,心中欢悦不能自止,这就名为轻安无慧自禁,悟之不以为喜,急寻本修,即无过失,不是圣证。
注一 新证未获,不以为艰,故心已亡,不以为险;但不知增修本定,惟是一味无事,这正是宗门下所谓“堕在无事甲里”。
注二 但得一时轻安,即以为是得大自在。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喜乐魔,入其心腑。见人则笑。于衢路傍自歌自舞。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注一〉,则有一分好喜乐魔〈注二〉入其心腑,见人即笑,於通衢道路之旁,自歌自舞,毫无忌惮,自谓已得无碍解脱。失於正受,死入魔王眷属。
注一 以清净为正定,以轻安为解脱,以欢喜为乐道。
注二 在世间本无正知正见,妄自倨傲,托迹山水,猖狂而死,年老成魔。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足,忽有无端大我慢起。如是乃至慢与过慢,及慢过慢,或增上慢,或卑劣慢,一时俱发。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自谓已得满足,忽然无端心中生出大我慢〈注一〉,如此甚而至於慢与过慢〈注二〉,慢过慢〈注三〉,或增上慢〈注四〉,或卑劣慢〈注五〉,一齐并发,心中甚至於轻视十方如来,何况如来以下的诸位菩萨以及声闻缘觉,这就名为见胜〈注六〉无慧自救,觉悟後诸慢自销,这只是受阴暂发境相,不能作为圣证。
注一 因我起慢,如言我即是佛等,故称为大,若果有实证,则是有端起慢,今以无计有,故言无端。
注二 见劣计我胜,见等计我等,名为慢,又复见等计我胜,於胜计我等名为过慢。
注二 又复於胜计我胜,为慢过慢。
注四 又复於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此以增上心而慢他,故名增上慢。
注五 於有德有智者前,不敬不求,自甘卑劣,反以慢人,故名卑劣慢。
注六 见己为胜,如以慧照,则一切诸法,一性平等,尚不见有一众生可慢,何况於诸佛菩萨等而生慢心,特以无慧自救,故生此诸慢心。悟此则不见己胜,诸慢井销。
心中尚轻十方如来。何况下位声闻缘觉。此名见胜无慧自救。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入其心腑。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谓檀越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氎华。肉身真常,不自恭敬,却崇土木,实为颠倒。其深信者,从其毁碎,埋弃地中。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大我慢魔〈注一〉,入其心腑,资其邪慢,不礼塔庙,摧毁经像,设遇檀越谏阻,却言此是金铜,或是土木,经是树叶,或是氎华,皆属无情,有何灵验?或问:何者为佛?何者为法?却言:现前肉身,既有觉知,恭敬保护,即是真佛,即是常法,何乃不自恭敬,却去尊崇土木,实为颠倒〈注二〉,檀越闻听其言,或疑或信,深信者听从其言,毁碎经像,埋弃地中。
〈注三〉疑信交抱者,但受其疑;深信其言者,直遭其误〈注四〉。最後都陷入无间地狱。这些失於正受,最後必然坠入阿鼻地狱〈注五〉。
注一 如见慢外道之辈,死而不化,年老成魔者。
注二 此是魔王借口於人,断灭佛法,欲昌其教。
注三 此是魔教陷人,致造阿鼻地狱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