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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部分

注四 疑者为地狱远因,误者为地狱近因。

注五 闻其说者,尚致如此,况夫本人,岂能免阿鼻之苦。

解 按楞严正脉问“祖师门下,呵佛骂祖,何以异此?答,祖师极欲人悟一性平等,心外无佛,剿灭佛见而已,岂真增长吾慢,反失平等哉!”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精明中,圆悟精理,得大随顺。其心忽生无量轻安。已言成圣得大自在。此名因慧获诸轻清。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於精明中〈注一〉,圆悟精理〈注二〉,得到大的随顺〈注三〉,心中生出无量轻安〈注四〉,自言成就圣位,得到大自在〈注五〉,这就名为因慧获诸轻安澄清之相,悟之则不以轻安自守,不以澄清自任,乘此圆悟之慧,增修本定,自然没有过失,这些境界,正堕在受阴区宇之中,故不是圣证。

注一 精明即是自心,因众生分中,无纯真之心,即以识精元明为自心。

注二 精理即是佛心,佛心虽极精微,仍不离自心之中,这就是於自心中,见诸佛心。

注三 自觉因该果海,果澈因源,因心果觉,两不相违,故觉得大随顺。

注四 回观色阴既销,超然无累,故於其心忽生无量轻安。

注五 此时现见受阴虚明,莹然澄澈,故自己言成圣,得大自在。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一分好轻清魔,入其心腑。自谓满足,更不求进。此等多作无闻比丘。疑误众生,堕阿鼻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注一〉,则有一分好轻清魔〈注二〉,入其心腑,自觉满足,不求上进,这类人多作无闻比丘〈注三〉,及於命终,觉无实证,毁谤正修无益,佛法骗人,或闻而生疑,或直受其误,成谤法因,断菩提种,故堕无间狱。至於本人,既为魔所著,自然失於正受,自误误人,必然沦堕。

注一 以悟慧为菩提,以轻清为涅槃。

注二 世间不依正觉,修三摩提,只是摄念静坐,稍获轻清,生自足想,死而不化,年老成魔者。

注三 师心自是,不近善知识,不闻胜妙之法。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于明悟中得虚明性。其中忽然归向永灭。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乃至心生长断灭解。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於精明中,圆悟精理,体观受阴,唯是虚明妄想,而其所依之体,乃是寂然不动之性〈注一〉,心中忽然归向永灭〈注二〉,拨无因果,一向入空,空心现前,对境不生〈注三〉,心生长断灭解,悟之则无过失〈注四〉,不是圣证。

注一 悟此为真,忘失本修,一味沉空,心相迥寂。

注二 以为即此便是,不假修为。从此无佛可成,无生可度。

注三 纵有心生,亦唯增长断灭之解。

注四 此是受阴将破之际,失於照应,致现拨无因果之相,悟之则不滞永灭,不住空心,止观双运,受阴可破,故无咎。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空魔入其心腑。乃谛持戒,名为小乘。菩萨悟空,有何持犯。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谛。鬼心久入,或食屎尿与酒肉等。一种俱空,破佛律仪,误入人罪。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即有空魔入其心腑,资助其断灭谬解,故谤持戒为小乘,以悟空为菩萨,故於信心檀越前,饮酒吃肉,广行淫秽,自谓行於非道,通达佛道。因魔力故,摄其现前之人,谓是逆行,不生疑谤,鬼心入之既久,熏染已深,鬼习喜秽,故食屎尿,与酒肉等。言净秽俱空,自已破佛律仪,又以误言入人於罪,自陷陷他,失於正受,当从沦坠。

正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深入心骨。其心忽有无限爱生。爱极发狂,便为贪欲。此名定境安顺入心,无慧自持,误入诸欲。悟则无咎,非为圣证。

译文 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味其虚明之境,深入心骨〈注一〉,心中忽然产生无限爱意,爱极发狂〈注二〉,便为贪欲,这就名为定中研味虚明,内映心骨,安然顺适之境,入於定心,爱极情狂,无慧自持,故误入诸欲,悟则无过失,不是圣证〈注三〉。

注一 不知虚明是受阴之相,故极力研味,毕竟从何处起?不知向性地追求,一味在心中及骨节间跟究。

注二 由此虚明内映,方寸骨节,精莹焕发,自觉安然顺适,故於心中,产生无限爱意,爱极生润,情动发狂,淫境现前,不能自持,故为贪欲。

注三 悟之知是虚明,惟究实性,正是受阴将破之境,故无过失。

纵使安顺入心,遇境便堕,故不是圣证。

正文 若作圣解,则有欲魔入其心腑。一向说欲为菩提道。化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神鬼力故,于末世中摄其凡愚,其数至百。如是乃至一百二百,或五六百多满千万。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威德既无,陷于王难。疑误众生,入无间狱。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译文 若作圣解〈注一〉则有欲魔〈注二〉入其心腑,增长其欲念,一向说欲为菩提之道〈注三〉,化诸白衣,平等行欲〈注四〉,信其说行淫者,名持法子,因神鬼之力资其信心,於末法时期,凡愚之辈,被其摄受者,数至於百,多至二百或五六百,甚而至於多满千万,最後身衰力微,魔心生厌,离其身体,徒众解散,威德既无,旧事发觉,陷於王难,或疑之而谤正,或误之而入邪,皆为入无间地狱之因,失於正受,身必随堕。

注一 不知身骨精莹,为虚明内映之相,以肉身的主人,计身骨为家宝,认安顺为受用,爱极成欲,故感欲魔入心。

注二 即欲顶大自在魔王。

注三 谬谓生生不息,即菩提之道。

注四 谬谓不分自他,不择好丑,平等行欲,即菩提行。

正文 阿难!如是十种禅那现境,皆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斯事。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因缘,迷不自识,谓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汝等亦当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开悟斯义。无令天魔得其方便。保持覆护,成无上道。

译文 阿难!如此十种禅那现境,都是受阴用心交互,故现这些境象,众生顽迷,不良付量,遇著如此的因缘,迷不自识,自谓登圣,大妄语成致堕无间地狱。你们也应当将如来的话,於我灭度之後,传示末法时期的众生,遍令众生,能明白这个道理,不要让天魔,得到机会,保持覆盖保护,使他们能成无上道。

正文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受阴尽者,虽未漏尽,心离其形,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是凡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随往无碍。譬如有人,熟寐呓言。是人虽则无别所知。其言已成音韵伦次。令不寐者,咸悟其语。此则名为想阴区宇。

译文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时,受阴尽时,虽然没有漏尽,心离自己的形体,如鸟出笼,已能成就从此凡夫身,上历菩萨六十圣位,得意生身〈注一〉,随往无碍〈注二〉,譬如有人熟睡梦中呓语,此人虽则於所说之言,没有别的所知,但他所说的话,已成音韵伦次,令不睡的人,都能明白他的话,这时就名为想阴区宇。

注一 此处应当是觉法自性性意生身,因为能离根之体,即是第八本识,一切诸法,都依此识变现,既得此识,即能觉了一切诸法自性如幻,以唯识变故,故知此是觉了诸法自性性意生身。

注二 既得此身已,不唯能现所有六十位菩萨功德,而且能普入诸刹,随往无碍。

正文 若动念尽,浮想销除。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名想阴尽。是人则能超烦恼浊。观其所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

译文 若是动念尽〈注一〉,浮想销除〈注二〉,於觉明心中,如去尘垢〈注三〉,十二类众生,一类一类所有生死,首尾都能圆照〈注四〉,名为想阴尽〈注五〉,此人於此时即能超越烦恼浊〈注六〉,回观想阴之所由生,是由融通妄想以为其本〈注七〉。

注一 动念即是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以有微细动相,故称动念,动必有想,即是根本想阴。

注二 六识浮想,皆依此想而起,此想既尽六识中枝末浮想,无所从起,故说浮想销除。

注三 识性觉明如镜,六识浮想如尘,微细动相如垢,此时动念既尽,浮想不生,故言如去尘垢。

注四 首从卵生,尾从无想生,都能圆照,以觉明现前,生死根元,从此披露,如後文云:见请十方十二类生,毕殚其类。

注五 十二类众生生死根元,即是行阴,行阴既现,则是超出想阴,故名想阴尽。此时当耳根圆通中,觉所觉空之际,(前文闻所闻尽时,宛然有个能觉之心,即是第八识中,六识种子,微细动相,今想阴既尽,微细动相亦无,故能觉与所觉俱空。所以不能复真者,犹为行阴所覆故。)

注六 前文烦恼浊文中说“又汝心中,忆识诵习,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名烦恼浊。”今动念既尽,浮想销除,想除识空,故能超越。

注七 超越之後,回观想阴之所由生,即是第八识中所含六识种子,微细动相,融即未分,体通六识,故说融通妄想,枝末浮想,皆依此而起,故说以为其本。

正文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圆明,锐其精思贪求善巧。尔时天魔候得其便。

译文 阿难!彼善男子,受阴虚妙〈注一〉,不遭十种邪虑,於圆通妙定中,发起神通变化之明〈注二〉,於三摩地中,於圆定发明之境,心生爱慕,於是勇锐其志,精进思惟,贪求变化,更进善巧,其时,天魔得到机会。

注一 受阴虽假名为阴,实无所覆,故名为虚,唯有正受,不受馀受故名为妙。

注二 已能成就从凡至圣,意生无碍。

正文 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不觉是其魔著,自言谓得无上涅槃。来彼求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其形斯须,或作比丘,令彼人见。或为帝释。或为妇女。或比丘尼。或寝暗室身有光明。

译文 飞他的精气,附在旁人的身上〈注一〉,由魔力资助他的邪慧,口说相似的经法,其人也不自知是魔附在身上,自言已得了无上涅槃,来彼求善巧善男子处,敷座说法,形貌很快就变为比丘,让人看见,一下又变为帝释,一下又变为妇女,或为比丘尼〈注二〉。或睡在暗室中,身上发出光明。

注一 按楞严正脉说“受阴尽者,魔不能入其心腑,”故借旁人来迷惑其心。

注二 按起信论说“座中或现端正男女等相,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等。”

解 世人多好奇,魔因奇所好,故现种种神异,如近代某法师,在外宏扬密宗,自称为观世音菩萨亲传密法,实为可笑,又美国某法师弘扬密宗,在座上讲法,天上地下都大放光明,自称曾亲见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莲花生大士,至於他所谈佛法,又极为幼稚可笑,信仰他的人很多,把他尊如佛菩萨,其实经文上明明说的“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入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其奈众生好奇,偏要去信他,实在可悲。

正文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信其教化,摇荡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译文 一般人愚迷,不辨邪正,误认为是菩萨,信他的教化,摇荡自己的定心,因而破佛的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喜欢说各处的灾祥变异,或是说如来在某处出世,或是说某处当有劫火,或是说某处将有刀兵,令人恐怖,令人的家资无故耗散〈注〉。

注 一般愚人,不辨真伪,听说某处有佛出世,即倾家供养,希求接引,听说何地有劫火刀兵,即竭其家资,希求解免。

正文 此名怪鬼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俱陷王难。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译文 此类名为怪鬼〈注一〉,年老成为魔〈注二〉,恼乱修禅人,久久所附之人,色力衰微,魔心生厌,其人定慧俱失,魔心生厌,此时魔即去彼人体,此人魔既不附,即无威德,执法者即罪以扇惑众心,株连馀党,故弟子与师,俱陷王难,你应当先警觉〈注三〉,不入轮回,若迷惑不知,为天魔恼乱,最终必堕无间地狱中。”

注一 前文言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注二 作鬼既久,通力殊胜,兼知修有漏福,故为天魔收为伴侣,亦属天魔之类。

注三 阿难此时,位在二果,受阴尚未尽破,何况想阴,将来进修圆通,必经此境,故教以先当警觉,离爱离思离求,一味策修,穷尽想元,一伦生死,首尾圆照,自然不入轮回。

正文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游荡,飞其精思,贪求经历。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

译文 阿难!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在三摩地中,心爱游荡〈注一〉,故飞其精思,贪求经历〈注二〉,其时天魔得到机会。

注一 已得意生身,随往无碍,故心爱游荡。

注二 故飞动其心,精进思惟,贪求神通。

正文 其人亦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敷座说法。自形无变。其听法者,忽自见身坐宝莲华,全体化成紫金光聚。一众听人,各各如是,得未曾有。

译文 飞其精气,附著於人,口说相似之经法,扇惑众心,其人也自言得无上涅槃,其人也不觉知魔著於身,来彼求游善男子处〈注一〉,敷座说法〈注二〉,自形无变〈注三〉,凡在座听法者,皆见自己身体坐在宝莲华上,自己全身化成紫金光聚〈注四〉,一众在座之人,各人都自见如此,大家都欢喜庆幸,以为是未曾有的瑞相。

注一 此亦为邪精所转,应求而来。

注二 欲以惑乱其心,为说神通妙用,最胜游历法。

注三 意欲显无作无为,而妙用自具。

注四 座已同於佛座,身亦同於佛身,则不离本处而遍至十方,当可希冀。

正文 是人愚迷,惑为菩萨。淫逸其心,破佛律仪,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故,心生倾渴,邪见密兴,种智销灭。

译文 众人愚迷,以为菩萨,复以淫境相惑,而纵逸其心,破佛律仪,而潜行贪欲,口中好言诸佛应世,某处某人,当是某佛化身来此〈注〉。某人即是某菩萨等,来化人间,其人见後,心生倾渴,日亲日近,时熏时染,邪见日兴,正见日晦,致令种智销灭。

注 此是好游历者旧习,故为贪游历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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