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部分
译文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解 须知界性无二,成坏随缘,若因有坏而执无常,则菩萨灰严土之心。若因不坏而执为真常,则凡夫增变世之志。邪见误人,不可不知。
正文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译文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注一〉,犹如微尘,依此运用,起惑造业,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注二〉,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注一 言精细微密,即指根本行阴,是七识种,故日精;藏於八识,故曰细;若有若无,故曰微;粗心不见,故曰密。此即前文所谓幽隐妄想。
注二 虽性无移改,而业运常迁,能令此身,刹那变坏,故云即生即灭。
正文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
译文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常流,行阴常流不断,故计为常性。色受想等,现已灭尽,故计为无常。
正文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译文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此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解 按大智度论说“诸法不应执常,常即无罪无福,无所伤杀,亦无施命,无缚无解,则无涅槃。若执无常,即是断灭,亦无罪福,亦无增损功业因缘,果报亦失,是皆足以惑菩提性。”
正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
译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於时分方位中,起诸妄计,是人即坠入四有边论。
正文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译文 欲穷行阴,穷至初生心相,遂计为生灭之元,自此以来,直至一报终尽,中间迁流之用,曾不停息,生前尽後,曾不见迁流之用,不知此是自己心力不及,遂计过去未来无相续之用者,名为有边,现在有相续之心,名为无边,盖欲令人舍过未有边之心,前因後果,一并拨无。取现在无边之心,果非酬因,因不招果,依此论者,将必舍因缘而堕自然之计。
正文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译文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观彼以为生灭之元,自此则见众生生灭灭生,至八万劫前,则寂无闻见,遂以为无边之性,又见有众生处,生灭灭生,不知惟是众生业缘,虚妄现起,遂名其为有边之性,此欲令人舍现前有边之性,离於生灭,取劫前无边之性,证於真常,依此论者,将必怖生死而入断灭之见。
正文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译文 三者,是人自觉心量遍於一切,遂谬称我得无边之性,又见彼一切人,现於我知之中,我惟知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曾不能知彼无方位之知性,故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且亲见其死此生彼,各有方位,其为有边可匆。
正文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译文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注一〉,以其所见,心路筹度〈注二〉,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注三〉,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注一 想阴既尽,觉行阴流,以三昧力,穷之欲空。
注二 用妄想心路筹度。
注三 正在三昧时,觉行阴灭;出离三昧时,觉行阴生。於是谬谓众生身中,咸皆半生半灭。
正文 由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译文 因此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在外道中〈注一〉,述惑了菩提性〈注二〉。这就名为第四种外道,立有边论。
注一 这种说法正同於印度外道,数论师的说法。
注二 菩提是以中道为体,边则非中,故迷惑了菩提性。
正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译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得不到机会,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之根元,於知见中〈注一〉,生计度者,是人坠人四种颠倒不死矫乱〈注二〉遍计虚论〈注三〉。
注一 行阴既为诸动根元,而诸动中,随时随地;所知所见不同,由此计度,就坠入四种颠倒见中。
注二 据毗婆沙论说“外道计天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矫乱,故有问时,答言秘密言词,不应皆说,或不定答,佛法诃云:此真矫乱。”
注三 灌顶大师疏云“邪分别性,故名遍计。都无实义,故名虚论。”
正文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译文 一者,是人想阴既尽,行阴披露,进观行阴为变化之元,既为变化之元,其体即是迁流,有迁流即有变更,故即名之为变。虽有变更,而却前後相续,有相续则无断绝,故见相续处,即名之为恒。此变与恒对也。於八万劫内,能见所见之处,似有众生生,故名之为生。八万劫外,不见所见之处,似是众生灭,故名之为灭。此生灭对也。有众生即有生灭,此又於众生生灭中,别起中间有因之计,如前阴之行阴已灭,後阴之行阴未生,中间必有相续之因,相续之因即中阴身,其体即是识阴,因不知行阴之外,别有识阴,但见其性不断处,似多出一法,故名之为增。正相续中,即中阴相续之中,亦有微细行阴,然是人心粗不见,但见其中所离之处,似少一行,故名之为减。此增减相对也。各各生处,有众生即有差别,众生差别中,各有生处之计,如人还生人,鸟还生鸟,一类一类各有相生之处,虽各各相生,其间亦有改形易报,因是人不知,妄谓各类定有生处,即以此义名之为有。又加人不生鸟,鸟不生人;虽人不生鸟,而人中亦有鸟性,鸟不生人,而鸟中亦有人性,以是人不知,妄谓此定是互亡,以此之故,名之为无。此有无对也。初对犹是以行阴之理,总相观察,故说以理都观,若不遍执,即成正见,以於迁变处见恒常之性,恒常处而见迁变之相故,後三对乃是用妄想心,各别异见,若更偏执,则展转支离,以於正见中而生邪见,邪见中仍生遍执之见故,有求法人者,欲求佛法以修三摩人也,来问其义者,问其所证之义,答以各别异见,恐堕偏执,故言亦生亦灭等,盖亦者持疑两可,意显不堕偏执,不知中无主宰,正堕矫乱论议,不言亦变亦恒者,以别代总故,又四对中初对犹为近理,而反遗之,正见其中无主,於一切时,皆乱其语,故以持疑两可之言,答现前来问之人,答言者既惟蒙混,听者意自含糊,过耳成空,岂有章句可忆,故曰遗失,又遗失章句者,不惟遗失现闻,从前所习章句,亦皆遗失,是不惟无益,而反有损。
正文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译文 二者,是人於诸类众生中,谛观其行阴之心,互互无处〈注一〉,因无得证〈注二〉,有人来问,唯答一字〈注三〉,但言其无,除无之馀,无所言说〈注四〉。
注一 但见人不生鸟,鸟不生人,遂於互互无处,谬谓自心无异类性。
注二 且自谓因无得证,当知此所谓证者,是非理谬证,非入理实证也。
注三 有人来问,唯答一字,是因怕招问难,不敢多说故,又欲欺人以秘密言词,不应多说故。
注四 但言其无者,即就其自所谬见,含糊而答,也不言因何说无,无是何义?正见其为矫强混乱之语。
正文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译文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注一〉,因有得证〈注二〉,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馀,无所言说〈注二〉。
注一 但见鸟还生鸟,人还生人,遂於各各有处,谬谓自心中有自类性。
注二 自谓因有得证,其实亦谬证非实证也。
注三 既言各各有性。则人自是人,鸟自是鸟,但又不敢明明说出,是为何义,因何说是?故除是之馀,无所言说,益见其矫乱论议。
正文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译文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注一〉,其境枝故〈注二〉,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注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注一 如诸类生中,见其改形易报,如人变为鸟,鸟转为人等,人变为鸟,则人中无人性,有鸟性,鸟转为人,则鸟中无鸟性,有人性,由是於一一类中,有无俱见。
注二 如一本岐而为二枝。
注三 不敢定执为有,以有无义故,不敢定孰为无,以有有义故,因不知转变随缘,故强以一体答也,设有难言,以何义故?而说有即是无,将必答言,亦无即是亦有,设又难言,云何无不是有?将必答言,亦有之中,不是亦无,总之,一切矫乱,无理可据,无义可凭,故无容穷诘。
正文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译文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迷惑菩提性〈注一〉,这就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乔〈注二〉,遍计虚论。
注一 不知如来藏心,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离即离非,是即非即,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此既异彼,故迷惑菩提性。
注二 迷正知见,立邪知见,计生不死之天,答语无定,故为不死矫乱。
正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
译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注一〉元,於无尽流,生计度者〈注二〉,是人即坠入死後有相〈注三〉,发心颠倒。
注一 常扰则迁流无尽。
注二 计此迁流为诸动之元,将来能生诸动,既将来能生诸动,则现前已灭者,将来必生,故坠入死後有相。
注三 由於死後有相,转计烦恼菩提,二性俱常,迷唯识转染成净之正论,违起信不变随缘之妙旨,故发心颠倒。
正文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或见我圆,遍国土,云我有色。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译文 或见行阴无尽而身有尽,故存想保爱,而欲坚固其身,有身必有色,於是依色立我,故云色是我。或计我圆含遍国土,此是妄计我性广大,非实悟心包太虚,量周沙界。无我则色无由立,故云我有色,或彼前缘〈注一〉,随我回转往复,运用使作,色虽非我,而为我所用,故云色属我。或复我依行中〈注二〉相续,行阴托於色而显,故言我在色。这都是计度言死後有相,又行阴常流,为诸动之元,将来必生诸动,故计其四我,皆应死後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注三〉,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注四〉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注一 前缘即是尘境,妄计随我回转往复,运用使作,非实能转物同佛,於色自在。
注二 此中所计之我,即以行阴为体,以相续为相,却依於色阴。
注三 对色计此四我,皆应死後有相,对受想行识亦然,故此循环有十六相。
注四 我有善恶二性,恶则烦恼性,善则菩提性,我既死後有相,则烦恼性毕竟仍是烦恼,菩提性毕竟仍是菩提,烦恼性日进於恶,菩提性日进於善,故两性并驱,各不相触,恶性圆满,自然堕狱。善性圆满,自然成佛。彼此互不相妨,依此计则恶性终不能尽,善性终不能纯。
正文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译文 由此计度,死後有故,堕落外道〈注一〉,惑菩提性〈注二〉,此就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後有相心颠倒论〈注三〉。
注一 计死後有,即堕边见之中,常见一分,故云堕落外道。
注二 计善恶二性各常,不信转染成净,故惑菩提性。
注三 能对我相,体是行阴,并所对前三後一,皆言後有,故说立五阴中死後有相,又行阴为能有,以其性常扰动,是动本元,四阴为所有,依於行阴相续生故,能所合论,总言死後有相,岂知五阴不实,犹若空华,言华灭空,已是颠倒,况计更生,颠倒尤甚。
正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
译文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注一〉,於已除灭之前三阴中,生计度想〈注二〉,是人堕入死後无相,发心颠倒〈注三〉。
注一 乱动本元即是行阴。
注二 计前之三阴先有而今已灭无,例知行阴现有,将来亦应灭无。
注三 由於死後无相,转计一切皆空,立外道毁常为断之妄论,违佛教修因证果之诚言。
正文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死后云何更有诸相。因之勘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译文 见其色灭则形所因,观其想灭则心无所系,知其受灭则身心无复连缀,纵有能生之理〈注一〉,而无受想〈注二〉,则与草木同此质〈注三〉,现前犹不可得,死後云何更有诸相?因此勘校,死後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注四〉,从此或计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注五〉。
注一 能生之理即行阴。
注二 所生者唯馀识阴,然识阴假受想为用,既无受想,则识阴亦与草木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