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第二十七受別請戒。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輕垢罪。】
受持菩萨戒的出家人,如果遇有施主为作法事而有挑有选的特别邀请,不得受请,应由住持僧平等派选受请。如果接受了特别邀请,作法事后的一切供养不得归为己有;应交寺庙统一用度。这样的一切供养,属于供养十方僧,属于众僧共有财物。如果不能如此持戒,不但接受特别邀请,而且一切供养财物归己使用,等于劫取十方僧的财物归己使用;等于劫夺众生八福田中财物归己使用;即上劫取礼敬田中诸佛圣人财物,中劫取报忠田中师僧父母财物,下劫取悲田中病灾难急之人的财物。这样的出家人,犯轻戒获过失业报。
此戒为出家人而制,实则在家众亦可效仿。不论何时、何地、何人,都不应背离大众而搞特殊化;更不应一切都搞特殊化,又特殊贪婪占用不义财物,归己使用。这样做的人,既失公德,又获业报。
此戒有重有轻,有开有遮,因时、因地、因人而异。既受别请,又供养归己为极重;未受别请,而供养归己为重;受别请未受供养为轻。受别请收供养维修塔寺可开,受别请收供养为他人治病救灾可遮。此戒有事请和理请二种;事请如戒请,理请为多劳多得。不受事别请心持戒;不受理别请心平等;不受不收不贪不犯,受想受缘受利受罪。特殊才能舍我其谁,特别利益理所当然;特殊享乐唯我自知,特殊罪报责无旁贷。往昔或今生受别请习重的人,应修忏悔法。
受别请业重的人,有二种果报;一是常居无福之地而贫困;二是为财物多生烦恼。如果以公心不受别请的人,今生或来世得二种善报;一是居福地而富贵;二是身端庄而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