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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部分

伽罗,此云有情。有情无我,即生空也。法无我,即法空也。

且有情无我者,于前五位之中,若云心即是我,则心且有八,何心是我?又一一心

,念念生灭,前后无体,现在不住,以何为我?若云心所是我,则心所有五十一,何等心所是我?三际无性亦然。若云色法是我,则胜义五根,不可现见,浮尘五根,与外色同,生灭不停,何当有我?若云不相应行是我,则色心有体,尚不是我,此依色心分位假立,又岂是我。若云无为是我,对有说无,有尚非我,无岂成我?故知五位百法,决无真实补特伽罗可得也。

次法无我者,依于俗谛,假说心、心所、色、不相应行种种差别;约真谛观,毫不

可得。但如幻梦,非有似有,有即非有。又对有为,假说无为。有为既虚,无为岂实?

譬如依空,显现狂花。花非生灭,空岂有无?是知五位百法,总无实法。无实法故,名法无我也。

能于五位百法通达二无我理,是为百法明门。

百法明门论直解讲记

   天亲菩萨 造

三藏法师 玄奘 译

蕅益沙门 智旭 解

 智圆法师 讲述

此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第一中略录名数,而名为大乘百法明门者。盖小乘立七十五法,但明补特伽罗无我,犹妄计有心外实法。今大乘明此百法,皆不离识,不惟实我本空,亦复实法非有。若于一一法中照达二空,则一一皆为大乘证理之门也。

这部论简略地摘录了《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的名数,取名为“大乘百法明门”。

所谓大乘百法指哪些法?明门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宣说大乘百法?简单地说,小乘教只安立了七十五法,虽然能令我们悟入补特伽罗无我,但对于除此之外的所知法,还可能虚妄地计执实有。或者说,还错误地认为心外有实法存在。现在从小乘进入大乘,为了避免这样的歧途,所学的法,从七十五法扩展到了一百个法,这就像简单学完小学,需要深入中学、大学深广的课程那样。通过学习大乘百法能生起更深的智慧。所谓更深是指两个内涵:一是明了万法唯识世俗谛,二是了知万法无我胜义谛。

这里蕅益大师说:大乘教法就是要显示,百法都不离识别有,识外无法,不但不存在实我(人无我),也不存在任何实法(法无我)。

如果能在百法的每一法上都了达人、法二空,那么每一法就都成为大乘悟入法性(理体)的门径,因此叫做“明门”。

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何等一切法?云何为无我?

此借圣言以征起也。法名轨持,我名主宰。今既言一切法无我,须遍于一切法中通达二无我义也。

入文之初,论主天亲菩萨首先依据佛的圣言发起下文的论述。法,名轨持,我,名主宰。现在既然佛说“一切法无我”,那我们必须通达一切法二种无我义,又因为百法是一切法的归纳,所以就是要在百法上通达二无我。

如何通达呢?这要分成两步来趣入:第一步、要认识了解百法中每一个法的体性和作用,并且在自心上认识这样的体性和作用。由此最终会彻底明白,确实这一百个法都不离开自己的识,离开自心没有一法可得。第二步、再观察百法中每一法实际都没有自性可得,得不到补特伽罗的自性,就会明了“人无我”;得不到法的自性,就会明了“法无我”。

天亲菩萨首先问:佛在经中处处说“一切法无我”,这个“一切法”到底是指哪些法?“无我”又是怎么回事?

下面解释“一切法”中“法”的涵义。法,名轨持,是指每个法持有自己特定的体相,完全不同于其他法。世界上每个法都持有它自己的特性,花是花,人是人,水是水,火是火……每个法都持有自己特殊体相,完全不同于其他任何一法,即便林林总总也丝毫不会混淆错乱。

即然每个法的体相宛然呈现、各不相同,为什么又说“一切法无我”?“我”是指什么?

蕅益大师解释说:我,名主宰。平常我们讲的“以自我意志为转移”,完全自由,独立自主就是“主宰”的意思。因为每个法都持有自己特殊体相,所以我们将具有自在掌控作用的常一事物称为‘我’。事物自身独立自主的体性,有完全独立驾驭、支配的权力,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无我”,就是说任何法都是由因缘支配,自身没有丝毫支配权,不得不随因缘迁变。

比如当走到镜子前,镜子里就现起了身体的影像。影像有自己的主宰性吗?没有,我的身体一走开,它当下就消失,哪里能独立存在呢?如果我不动,这个影像它自己能动吗?仅凭它自身当然一点也无法移动。如果我不断地活动,它能保持不动吗?答案一定是我怎么动它就怎样动。这有什么奇怪的吗?仔细思考这个现象,我们就知道影像只是依因缘显现的影子,它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成立不了,因为没有属于影像的独立自体,所以影像根本不是独立存在的,绝对不真实,它只是随因缘幻出的一个虚相而已。如果把这个认识扩展,我们发现无论哪一种色法或心法,都是随因缘作用而显现的现象,而我们凡夫却认为实实在在有一个个的人和法,这是最大的愚痴。万法自身决定没有什么主宰性或者自性,每一个法都是虚幻的!绝对没有什么叫做真实,一切完全与镜中影像一样!

这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打开自己的见识,认识到每一个法普遍都是依他而起、依他而立,通过细致观察和分析就会确定结论:世俗一个个法其实只是虚幻现相而已,一切法本来没有自性、没有主宰性,真实中了不可得。这样就生起了一切法无我的定解。当然,如果没有按这样的方式详细地抉择,就很难领悟一切法无我的境界,因为心里有挂碍,也就没办法放下一切,没办法彻底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

五者无为法。

本来弥勒菩萨宣说了八万四千法蕴,考虑到人类无法受持那么多的法,为了方便忆持就减略至六百六十法,因此人间出现了《瑜伽师地论》。对于现代浊世根机钝劣的众生来说,六百六十个法还是很难受持,所以,这里天亲菩萨再缩减至一百个法。本论把这一百个法归成了五类:一是心法,指的是心王,即八种识;二是心所有法,指的是五十一种心所法;三是色法,有十一种;四是心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种;五是无为法,有六种。

法既称为一切,则何所不摄。设欲广说,穷劫莫尽。今以五位百法收之,故名为略。

略虽五位,已收一切世出世间假实色心主伴,罄无不尽。

既然说到“一切法”,那就包含了所有的法。如果要一一广说,恐怕罄竹难书,穷亿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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