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部分
以上简要地解释了“一切法无我”中“一切法”这三个字的涵义。接下来解释“无我”的意
义。
言无我者,略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无我,略说有二种:一、补特伽罗无我,二、法无我。
此正显示一切法无我者,即前五位百法之中,一一推求,皆无此二种我相也。
此处开始是正式显示一切法无我。就是说在上述五位百法中,一一观察推求,得不到
人我和法我这两种我相。
补特伽罗,此云有情。有情无我,即生空也。法无我,即法空也。
梵语补特伽罗,就是平常所说的有情。直译是“数取趣”,以惑业作为能取,数数不断
地取受六趣种种生处,指在六道中数数不断轮转受生的有情。
不观察时,我们误以为有补特伽罗实我存在。观察时,在有情五蕴的现相上,根本不
存在“补特伽罗”实我,这就是补特伽罗空、众生空或人无我,而法无我是指诸法无自性
。
且有情无我者,于前五位之中,若云心即是我,则心且有八,何心是我?又一一心,
念念生灭,前后无体,现在不住,以何为我?
那么,如何在百法上一一推理,寻求到本来没有“人我”呢?
如果认为“心就是我”。我们观察五位百法中,心指八种识,那么其中到底哪个是“我
”呢?如果说意识是我,那眼识等就不是我,眼识与我无关,就成了我以外的法。如果说
眼识是“我”,那耳识就成了“我”以外的法,就不是我的耳识了。假如笼统地说,所有的
识都是“我”。问题就麻烦了。人有八种识,每个识的性相、作用各不相同,完全不同的
八个东西非要说成是一个,就像八个不同的人非要说成是一个人那样。这样就相当于生
起了八种识,成了同时出现了八个不同的“我”,但这显然不成立。
再从过、现、未三时作观察,每一种心都是现一刹那就灭了,这些刹那灭的法中,过
去的心灭了,未来的心还没生,没有自体,当然都不是“我”;现在的心一刹那就没有了
,也不是实体的我,哪个是“我”呢?所以应该肯定一切心王都不是我。
若云心所是我,则心所有五十一,何等心所是我?三际无性亦然。
那么心所是不是“我”呢?五十一种心所各自的体性和作用都不同,比如贪心不是嗔恚
,嫉妒不是我慢,信心不是惭愧等。这样几十种心所,哪些心所是我呢?如果贪心是我
,则其他心所不具贪心的相,就不是我,这些就成了“我”以外的法,我们就不能说这些
是“我”的烦恼。如果把这些心所都当成是我,那每个人都会有几十个“我”。这就像几十
间房的旅馆里,每间房各有一个“我”,遇到某些境界,打开某些门时,就有一些“我”出
来了,遇到另一些境界,打开另一些门时,又有另一些“我”出来了。贪心生起时,贪心
的“我”就出现了,嗔心生起时,嗔心的“我”又出现了,但谁会这样承认呢?所以五十一
种心所,单个心所不是“我”,五十一个心所合起来也不是“我”。
再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上观察。五十一种心所都是因缘所生的法,过去的心已经
灭了,未来的心还没有生,都不能说是“我”。现在心刹那就消失,也不是“我”。无论过
去的心、未来的心、现在的心都不是“我”,所谓的“我”在哪里呢?这颗心就像秋天的云
,缘聚而现,缘散即灭,这些虚幻的心会是“我”吗?
若云色法是我,则胜义五根,不可现见,浮尘五根,与外色同,生灭不停,何当有我
?
如果说色法是我,一般人不会将外五尘看成是我,只会执著内五根是我。从胜义五根
来说,一般情况下见不到胜义根,难道“我”也见不到吗?如果见不到,怎么成立有“我”
呢?如果把浮尘五根当成我,这种刹那灭的法哪里是真实的“我”呢?因为浮尘五根与外
色性质相同,是念念生灭的体性,所以不是常一的我。这是多种不同体性的法积聚一处
,哪里是独一的“我”呢?进一步观察,名言中这些只是种种因缘生的现象,虽然妄识前
有生灭的假相,但实际中根本得不到实法,哪里会有“补特伽罗我”呢?
若云不相应行是我,则色心有体,尚不是我,此依色心分位假立,又岂是我。
如果认为“不相应行法”是我。名言中有自体的色法与心法尚不是“我”,何况依色法和
心法分位而假立的法。
只是依着色法、心王和心所的分位,假立不相应行法。既然只是一种假立,不相应行
法怎么可能是真实的“我”呢?
若云无为是我,对有说无,有尚非我,无岂成我?
如果妄执“无为法是我”,那就要这样想:相对“有”才说“无”,“有”尚且不是我,否认
有而说的“无”怎么可能是“我”呢?
各种无为法的名称是相对有而安立无。诸如,相对于有色体质碍,安立无色体质碍为
虚空;相对于存在受、想,而安立止息它的灭受想定;相对于苦受、乐受的止息,而安
立“不动灭无为”;相对于有烦恼,安立息灭它的“择灭无为”。“有”尚且不是“我”,“无”
哪里是“我”呢?就像幻影上没有“我”,影像消失的“无”怎么可能是“我”呢?
故知五位百法,决无真实补特伽罗可得也。
这样,通过在五位百法上一一推理寻求,就知道没有真实的补特伽罗,由此能通达人
无我。
次法无我者,依于俗谛,假说心、心所、色、不相应行种种差别;约真谛观,毫不可
得。但如幻梦,非有似有,有即非有。
其次,分二层来说“法无我”的意义:从世俗谛依于妄识的境界,假说存在种种千差万
别的诸法。根识现量所见,世俗中的确有心王、心所、色法、不相应行法等显现,就真
谛或圣智行境而论,这些法丝毫不可得,就像梦幻中的境界。
要明白这两种认识:非有似有,有即非有。梦中的山本来没有,但梦中感觉好像真的
有座山,这叫“非有似有”。看起来有的这些事物,实际上并没有,这就是“有即非有”。
所以不是离空单独存在“有”,也不是离有,单独存在“空”。空与有本来无二。
又对有为,假说无为。有为既虚,无为岂实?
而且相对于“有为”才假说“无为”,有为法显现只是一种虚相,并没有实法,而所谓无
为法又只是依有为法安立的假法。有为法既然是虚妄的相,无为法又怎么可能是实有法
呢?就好比梦中生了儿子,儿子尚且是假的,儿子的死亡又怎么会是真实的呢?
譬如依空,显现狂花。花非生灭,空岂有无?
比如以眩翳因缘,空中显现出狂花,错觉为狂花有生有灭。真实中既没有狂花的生,
也没有狂花的灭。狂花是假的,哪里会有生灭呢?狂花的空又哪里是有或无呢?
是知五位百法,总无实法。无实法故,名法无我也。能于五位百法通达二无我理,是
为百法明门。
这样就知道五位百法中,无论哪一种都没有实法可得,因为没有真实的法,所以称为
“法无我”。这样透过百法,通达二无我空性,就称为“百法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