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破有部聚色有和合义
十二 破有部聚色有和合义
唯识家用上面的方法破了以后,在北印度迦湿弥罗国的毗婆沙师们,再度巧妙的挽
救自己的意见说:在诸极微间说有相合的关系,这在我们也是不能承认的,因为相合的
东西,一定是有方分的,极微根本没有方分,怎么可说它们相合?所以你唯识家以极微相
合来显示我的过失,我怎能接受?极微虽没有相合的关系,但由极微集合成的各种聚色,
彼此间有著相合的关系,因为是有方分的。这样,聚色的成立,亦就不成问题。可是唯
识不以此说为然,所以再以颂文破道:
极微既无合 聚有合者谁 或相合不成 不由无方分
现在唯识家先要问毗婆沙师:你们说极微没有和合,聚色是有和合的,可是聚色是
由何物集合而成的?不用说,谁都承认,聚色是由很多极微聚合然后成立的。既然如此,
有个前提先得解决:就是聚色如由极微聚合而成,理应极微本身具有合的条件存在,现
在你说极微无合,“极微既”然“无合”,那就不能成为聚色,聚色尚且没有,其为合者是
谁?所以说“聚有合者谁”?
毗婆沙师又转救说:由于极微的无合,所以聚色展转也就没有合的意义。唯识家进
一步的破道:假定这样,那你就不应说,极微所以无合,由于没有方分。为什么?因你所
说的聚色,虽然是有方分的,但亦没有合的意义。以彼聚色例此极微,极微虽没有合的
意义,但并不妨承认它有方分,因为它的相合不成,并不是由于无方分的关系,所以颂
说:“或相合不成,不由无方分”。这样看来,可见一实极微,无论你说合或不合,都是
不得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