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明极微所以不成之故
十一 明极微所以不成之故
在此或许有人要问:极微为什么是不成的?讲到这,就要讨论到极微本身,是有方分
还是无方分的问题。有方分与无方分,是佛学上的两个特殊名词。在现代科学上说:凡
是物质性的,如要去度量它,必有长短、广狭、厚薄可量,亦即所谓具有三度空间的。
佛法将这三度空间,说为六方分,就是东方、西方、南方、北方、上方、下方。有方分
,就是具有这六方分;无方分,就是没有这六方分。然而无论是有是无,在理论上总是
不成的,所以颂说:
极微与六合 一应成六分 若与六同处 聚应如极微
极微是一切物质中最做细且不可再分析的物质单元。现在我们要问的,就是这个物
质单元:是否可与六方相合?假定你说一个“极微”可“与六”方相“合”的,那你这“一”个极
微“应”该“成”为二八分”。就是与东方相合之处为一分,与南西北方乃至上下方相合之处
又各有一分,这不是成为六分是什么?为什么这样的来难?当知外人主张由七个极微和合
起来而成一阿耨色的。七个极微和合,中间是一个极微,六方有六个极微,所以中间一
个极微,应该是有六方分的,因为一个极微和合的地方,不容再有其余的极微与之和合
。如中间一个极微,真的有六方可得,那其余的六个极微,照理亦应各有六方可得,因
为它们的各自质量,是与中间一个极微相等的。设若各个极微,有其方分可得,那应可
再加以分析。如诸聚色是有方分的,聚色可以分析,极微如有方分,当亦可再分析。然
而极微是物质中最小的单元,绝对不可再加分析的,如极微可分析,那就失去极微之所
以为极微的资格,所以说极微有方分,无论从那方面说,都是不合道理的。
外人听到这样的说明,就又转换口吻说:不错!你们这样说是对的,不过我的本意不
是如此,要知极微是最小单元,说它有方分当然不对。但我现在这样说:中间的一个极
微,与其他的六个极微,同处在一个地方,根本不可分别它们的方位,这应该没有什么
问题了。
唯识家对此再为破斥说:“若”果中间的一个极微,是“与”其他的“六”个极微,“同处
”在一个地方,这样,各个极微同处在一个空间,彼此互融互摄,他们的质量,岂不是永
远与一个极微一样的微小?如七个极微集合在一处,没有加大一点,那由极微组成的聚色
,也就永远保持微小的形态,而为我们肉眼之所不能见了。可是事实上,极微虽为肉眼
之所不见,聚色却为肉眼明白所见的。所以说极微无方分,在道理上,同样是讲不过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