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字号大小

A
A
18px

字体

第 8 部分

  那么,无对色就是无表色,“即法处色也”。这个色不是我们眼睛的对象,是意识的对象,心里边缘的境,所以叫法处色。不属于色处的,不是有色,是法处里边的色。

  那么,色法就讲完了。我们在五蕴里边十一个色法——五根、五境、无表色。五根、五境是有对色,是合拢来,都叫十个有色,这是有物质的。那么,无对色就是无表色,这个不属于有质碍的,它是法处里边的。

  那么,这是色法。

  心不相应行法概述

  言不相应行法者。行蕴有二。一相应行,即心所法。二不相应行,即始自得终至不和合性,二十四法是也。

  第四个,不相应行法。什么叫不相应行法?先说行。“行蕴有二”,我们说行蕴里边有两种。一种是相应行(就是心所法),一种是不相应行,“即始自得终至不和合性,二十四法是也”。那么,不相应行法里边,第一个是“得”,最后一个是“不和合性”。从“得”开始一直到“不和合性”,这二十四个都叫不相应行法。那么,这里我们为什么相应行,不相应行好象很简单,就说过去了呢?那前面讲过了,心所法是相应行,它有五个相应的意思在里头,五义叫相(应),或者四个义叫相应。这个已经解释了。那不相行,反过来,没有这个五义的,或者没有四义的,就是不相应行。所以这里不要重新再讲了。

  无为法概述

  言无为法者。即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简异有为,无造作故。名曰无为也。

  最后,“无为法”。什么叫无为法?“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绝得绝失。”那就是《心经》,“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是他,也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也无智也无得,也没有什么得、也没有失,“绝得绝失”,得也谈不上、失也谈不上。这些特征,“简异有为”,都是差别于有为法的。有为法是有生有灭,有来有去,有此有彼,有得有失。无为法就反过来,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无此,绝得绝失。将才反过来,所以一个是有为,一个是无为。那么,再说,什么叫无为?为是造作,没有造作的叫无为。那么,反过来,有造作的就叫有为了,所以说无为、有为的意思这里也讲完了,讲得很清楚了。

  总的法应该是五种。哪五种?心、心所、色法、不相应行、无为法,这个五大类讲完了。那么下边就分开讲了。这个就是一个网一样的,一个提纲下边很多的科,这个科做纲的话,它下边又分了好多科。我们开始的时候,“一切法无我”,是什么叫一切法?一切法五种。哪五种?心、心所、色法、心不相应行、无为。那么,什么叫心法?要分了。为什么按这个次第排?

  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

  “一切最胜故。”这是心王,一切法里边它是最胜的,最殊胜的是心王,就一切唯心造,整个的三界都是心所造的,当然它最殊胜。

  “与此相应故。”跟最胜的,两个相应的,当然挨了第二。

  “二所现影故。”心王心所,所现的影像,那是摆在第三。

  (4A)“三位差别故。”就是心王心所跟色法,它们三种互的差别所产生的东西,摆了第四。

  最后“所显示故”,它所现的真理,是无为法,摆在最后。

  那么,下边我们看他的解释。

  言初心法八种。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此心也。有为法中此最胜故, 所以先言。

  “言初心法八种。造善造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此心也。”心是最殊胜了,我们说造善的事情靠心,造恶也是靠心,它的能力最大,最有能耐。那么,五趣轮转,也是它的作用,乃至反过来——这是流转——还灭,成阿罗汉、成佛都是心的作用。所以说一切法中,心的作用是最大、最殊胜,那么,这个当然摆第一,我们说排一二三的,都是最能干的是摆在第一,总不见得摆个饭桶摆在第一。这个心王的力量最大、最殊胜,摆了第一。“有为法中此最胜故”,因为有为法里边,它是最殊胜,“所以先言”,所以摆第一,这是第一位就摆好了。

  言与此相应故者。谓此心所与其心王常相应故。望于心王此即为劣。先胜后劣,所以次明。

  第二“言与此相应故者”,这是心所法,“谓此心所与其心王常相应故”,它跟了它心王后头的,沾光了,心王是最殊胜的,它了沾个光,第二。所以说,你们经常跟善知识一起的话,你们也沾了光了,我看到有些人他跟上师一起要拍照的时候,他一定要坐在上师旁边,为什么?争取第二,“我是上师旁边的一个人”,争,要争取镜头,(师笑),我们看这个心不太好,但是这个意思是一样的,他就是说跟了上师旁边的,一般就是说挨第二,他将来就是作接班人了,有这个意思在里头,所以要抢镜头。

  那么,这样子,是因为跟心王经常相应,所以它排第二。“望于心王此即为劣。”跟心王比,它当然差一点,那么,“先胜后劣,所以次明”,它是相应的,就两个是一起的,一起的应当平等了?不平等,它比心王,两个比比看它差一点,它是依心的,心是它的主,所以说,它跟心比要差一点,既然它差一点,不能平起摆了,只好排第二。“所以次明”,摆了第二。

  所现影故者,即前色法。谓此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变现故。

  “所现影故”,这是色法。“所现影故者,即前色法”,第三位。这个色法“不能自起,要藉前二所变现故”,他这里讲得很多,我们也不要把他——因为他的思惟是比较深,把我们引入一个其他的心里边去了,我们就把这个意思抓住就是了。我们的心王心所给唯识宗来讲,它是有“见分”、“相分”。“见分”当然是心的能见的那个功能,“相分”就是它变现的那个相,就是说“所变现故”。在唯识宗里边,假使说我们看,假使我们看一面面鼓,我们看到的是不是鼓?并没有看到鼓,我们是看到我们眼识里边现的鼓的样子,那就是照现在的这个东西说,就是照相镜里边镜头上的鼓,那个并不是客观的鼓,那么,我们看到的,眼睛的“见分”所直接缘到的这个“相分”,就是鼓的影像反射到我的眼识里边的,现一个鼓的样子,所以直接缘缘不到的,间接地缘的。

  那么,这个变现的东西,就是它所缘的境,就是色法,所以色法是识变的。那么,这个阿赖耶识的话,它见分执为我了,它的相分就是我们的根身世界,也是变出来的。我们这个要变几层了,阿赖耶识根本的变,阿赖耶识变了色法,根身器界之后,我们缘的客观的根身器界,又是一个识,又变一道,所以说我们缘的东西是隔的几层的,眼睛缘它的时候是眼识的相分,根本阿赖耶识也碰不到,只看到的眼识的相分,那么,这个东西就是变现的关系了。这个色法要前面的心王心所所变出来的。

  那么,它正因为一个识有四分,自证分、证自证分、见分、相分。

  自证虽变不能亲缘,故置影言,简其见分亦自证变,则非是影。

  “自证分虽变不能亲缘”,自证分也是变的,但是,不是它的影子,“故置影言”,是简别,“简其见分亦自证变”,就是说我们的一个识的见分也是自证分变的,但是,不是影,是能缘的见分。所以,这个影是指相分,直接讲是相分就完了。

  或与自证通为本质故。或简受所引色非识变影。

  它有几个原因要来个“影”的,自证分它可以作本质,但是它不是影子,不是,只有相分才是影,所以要用“影”。“受所引色”,受所引色就是我们的无表色,也不是影子变的,要简别,也不是,受所引色,那就是相分。

  第六缘时,以彼为质,质从影摄。前二能变,此为所变。先能后所,故次言之。

  那么,我们说色法,我们缘的是本质,这个本质我们并不能缘到,而能缘到的是识变的相分,所以说,这些相分是所变的,所变的,能变的是心王心所,所变的色法是相分,那么,当然能在先、所在后,所以说,第三就是安一个是色法,“故次言之”,把色法放在第三。

  分位差别者,谓此不相应行不能自起,藉前三位差别假立。前三是实,此一为假,所以第四明之。

  那么,不相应行的分位差别,以前不是很多人“分位差别”、“分位差别”搞了半天就搞不清楚,什么忿,恚,什么又差起别来了,这个东西是太麻烦。他就给你简单地讲一下。

  “谓此不相应行不能自起”,这个不相应行自己生不来的,它根本没有东西的,就是前面三个的差别假立,前面三个就心王、心所、色,它们互相地按它们的差别的情况之下,就是各式各样不同情况之下假安立的东西,它本身没有体的,都是它们的一分、一部分,根据它的这个三位起什么差别作用的时候就安立个什么。假使我们的势速是速度,当一个物体在运动的时候,它产生个速度,这个速度你看离开物体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了。所以说,在物体运动的时候,这个差别位的时候就叫这个速度。那么,一个生住异灭,在物体从没有到生出来的时候,它叫生,就是那个物体在变化的时候叫异,它能够安住一段,能够相对地安定一段时间叫住,最后它消灭了,叫灭。它都是没有自己本体的,就是前面的心也好,色也好,或者是心所也好,他们中间的一些变化的一些,产生一些作用,就是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所以说“藉前三位差别假立”,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色法它们各式各样的差别的部位,假安立这个二十四个不相应行。

  “前三是实,此一为假。”前面三个是实在有的法,这个没有体的,是假法。“所以第四明之”,当然有实体的摆前头,假安立的摆后头,所以摆在第四。

  言所显示者,此第五无为之法,乃有六种。谓此无为体性甚深,若不约事以明,无由彰显,故藉前四断染成净之所显示。前四有为,此即无为。先有后无,所以最后明也。

  那么,最后,“所显示者”,无为法了。“此第五无为之法,乃有六种。谓此无为体性甚深,若不约事以明,无由彰显,故藉前四断染成净之所显示。”无为法是隐在后头的,假使事情不明了,你就不能知道无为法,所以说“若不约事以明”,不把事情讲清楚,那么没有东西来显示它的无为法,要靠前面讲清楚了,“前四断染成净之所显示”,当前面四个染污的东西断掉了,清净的显出来了,所显示的就是无为法,所以说一定要约前面四个事情,才能够衬托出无为法来。“此即无为。先有后无,所以最后明也。”这个就是无为,先就是讲有的,就是四个位,就是心王、心所、色法,还有不相应行,有的讲完了,最后它所显示的道理,摆了最后讲,所以“最后明也”。

  那么,这里我们又回顾一下《心经》: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一切法空”,就是一切苦都没有了,好了,你一切苦,空什么东西呢?“不要学的,只要空就可以了”,什么都不要学,你空什么呢?“照见五蕴皆空”,先要把五蕴什么东西知道,然后它隐在里边的无为法才能显出来,你五蕴都不知道,你空啥东西?一切法都空,这个,哪个都会说的,结果你空了没有呢?打你一下,哇叫起来了,你空什么了?说你两句,呕气了,空什么了?所以这个东西,学法一定要从有到无的,这是说佛说的次第,哪一部经,哪一部论都显这个道理。龙树菩萨说的,先得法住智,后得涅槃智,也是这个道理,先要知道一切法的安立的道理,就是说把百法、六百六十法,这个智慧,缘起的法的智慧有了,认识到了,然后才得到法空的涅槃智,你前面智不知道,你怎么得涅槃智呢?

  我们的《菩提道次第》,先跟你讲下士道、中士道,讲那么多,都是讲有的东西,还要依止善知识,听闻正法,并没有讲你空,最后空才摆后头毗钵舍那,给你讲空了,你没有前头的,你空怎么来呢?我记得《菩提道次第广论》里边,要得空性智的话,先要持戒,听闻正法,依止善知识,等等等等,都是有的事情,这些都跟空相应的清净法,然后,到后来空的智慧才出现,如果你说我只要空好了,这些有的东西都不要,那么,你持戒也不持,听闻正法也不听,善知识也不依止,什么都没有,你空哪里来?没有根的树,没有源的水,不会有的,那是凭空而来的东西,是没有的。佛教是很科学的,有因有缘的,一切法没有无缘无故生,是没有的。那么,你这个不学法的人就是一个糊涂,你空是要的,但是空的方法是不要的,那么,你永远得不到空性,永远度不了苦厄,所以说,一定要把这些次第弄清楚,你耐得烦,要学,你不学你怎么空得了?

  如是次第。

  “如是次第”,这个就是说我们无为法,要那个次第来排,这个也是讲次第,为什么要排,心王在先,心所在二,色法在三,不相应在四,最后无为法,这个次第如此。那么,讲过了,不要讲过就算了,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去了,要问的,可能明天就问了,问哪个人?每一个人都有希望,都有可能性。

  此结答也。由上如是胜劣、能所、实假、有无,故云如是次第。此略结上文,总标五位章门,下乃备列百法名数也。

  “此结答也”,这是总的结论、回答,就这么五个次第。“由上如是胜劣、能所、实假、有无,故云如是次第。”这个“如是”就是前面的道理:

  “胜劣”,心王、心所,一个胜一个劣,所以心王摆在前头。

  “能所”,心王心所是能,色法是所,所现的影子,所以色法摆在第三。

  “实假”,心王、心所、色法是实法,不相应行是假法,所以不相应行摆在后头,第四。

  “有无”,前面四个都是有为法,后头那个是有为法所现的,所以摆后头。

  这个就是它的次第,是这么安排的,有道理的,不是乱摆的,不是乱排的。“故云如是”以这样子的次第排,要这么。“此略结上文,总标五位章门,下乃备列百法名数也。”这是总结上面的五位,这一章的“门”,就是这一个科题。

  这个五位的次第给你总结好,总的给你讲完了,五位的事情讲完了,下边五位分讲了,一个一个讲。第一位心王,心王有多少,一个一个要讲,那么,下边就开了,“乃备列百法名数”,依五个位把一百个法全部把它讲完。

  心法

  第一心法略有八种。

  那么,第一位就是心,心王。从心王来说,我们要略地说有八种。

  此总标,下别列。

  “此总标”,下边分开来讲。哪八种呢?

  前六识

  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

  先讲六个识,这是通根本部的,根本教跟瑜伽的教派是相同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我们《心经》里也讲到这里为止,没有末那识、阿赖耶识,没有提出来。

  随根立名,具五义故。谓依、发、属、助、如。

  “随根立名,具五义故。”这个六个识,依它的根来安立名字的。为什么依根立名呢?有五个道理,“谓依、发、属、助、如。”那么,这个“随根立名”,我们在讲《五蕴论》的时候已经讲过了,为什么眼识叫眼识,不叫色识呢?同样是一个根一个境生出来的,眼根是根,色境是境,为什么生的识不叫色识,叫眼识?这道理我们讲过了。这里也是要依五个原因来讲识的名字要跟了根来安的。

  哪五个?就是“依”,是依靠它来的;“发”,从它发出来的;“属”,是属于它的;“助”,是帮助它的;“如”,跟它是同一个性质的。

  那么,这五个他没有给你仔细讲,但是以六离合释来辨别依主依士的事情,那么,还没有学六离合释,又是一个天书来了,那么,念过再说,以后六离合释的讲义来了之后,讲好之后,你们再回过来看一看就会知道。

  除根发之识,余四皆依根之识等,依主也。根发依士也。

  这个五个意义里边,“除根发之识,余四皆依根之识”,前面,除了根发(就是第二个“发”),根发那个识,是发了,那么,这个,把它除外,其余的都是依主释,根发——依士释。因为根发,就是根为主,那么,识是次,根能够发了。那么,这个识依眼这个东西,那就是说能依的是主要,所依次要,叫依士释——依的是次要的东西。依主释,依的是主要的东西。假使是眼识,这个识是依眼根来的,那么,根就是主要,那你眼根发的识,识是主要的,那么,依的根发是次要的,所以叫依士释,依主依士的,他给你辨了一下,其余的没有跟你说,这个意思一般就是几乎是差不多的,依他生出来的识,从这根发出来的识,属于根的识,助了根起作用的识,跟根是同一类的识,这个是不要强辨了,不要一个个仔细地辨,大概意思都会得到就完了。他就是把依士依主给你简别一下。

  虽六识身皆依意转,此随不共意识名依发等,故五识无相滥矣。

  “虽六识身皆依意转,此随不共意识名依发等。”那么,这里要简别另外一个道理,我们说六个识,眼耳鼻舌身都依意转——就无间灭意。前五识依两个根:一个是心法的根,无间灭意——意根;一个是色法的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那么,这个意识,它没有身根的,没有物质的根,只有意根,所以,“此随不共意识名依发等”,这个意根据它不共的意思,前面的眼耳鼻舌身共的,它都可以,可以有两个依(一个是色根的依,一个是心法的依),而第六意识,它是专门一个依的,不共的,没有其他的依的,所以依这个意思说依它来发这个识的道理。

  “故五识无相滥矣。”这个就是跟前面五识没有相滥的地方。这个就是说什么呢?意识是依意根来的,前五识也依意根生出来的,但是前五识有其他的色根,而意识是不共的,只有这么一个根,所以说叫意识。那么,前五识不能叫意识,因为它依还有其他的根,眼识虽然依意了,但是它还有一个眼根,它叫眼识,这不会混淆了。那么,这个就是解释意识跟前五识不混淆的道理。

  盖兼未自在位言之耳。

  这样的说法就是说,还是凡夫的,没有得到自在的时候说这么说的,得了自在位了之后,我们知道,六根清净位的时候,六个识都可以互用,眼睛能听,耳朵能看,等等,那个时候根就不是那么死板板的。现在我们的说依凡夫位,没有得到自在的时候这么说。

  或唯依意故名意识,辨识得名,心意非例。

  我们说,为什么叫意识?这些也是讲意识跟前五识所以不同的地方。或者,就是说“唯依意故名意识”,这个意思也差不多了,这个意识,它只依一个意根,没有其他的色根,其他的根,眼根,它固然也依意,但是它也有一个眼根,所以这个意识叫意识了,它依意根而来的,叫意识。他主要要把这个前五识跟意识不要混淆,因为都是依意根来的。为什么它叫意识,其他不叫意识,就是这个意思。这里还有一句话,“辨识得名”,一个识,安这个名字讲完了,“心意非例”,讲心讲意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不是,不可以此为例的。

  末那识

  七末那识。

  华言意识。如藏识名识即意故。

  那么,第七讲意了,就是说,第八是心,那么这个讲法就不一样。第七末那识,“华言意识”,末那识是印度话,我们汉地就叫意识。这个意识跟前面的第六意识不能是一样讲,所以说“心意非例”。

  “如藏识名识即意故”,末那识这个意识,因为它末那识根本就是一个印度话,翻了我们中国汉话就是意识。那么,这个意识跟前面第六意识是不是一样的呢?不一样,这个意识好象是第八识的名字一样的,这个识就是意,并不是依意的识,前第六识依意而发的识,依靠意根产生的识、生的识,叫意识,这个,当下意就是识,持业释,前面是依主释,这个两个不一样。同样一个意识,含义截然不同,它的识就是意,不能说它是依意来产生的识。

  第六意识如眼识名识异意故。

  第六意识跟眼识一样的,依意根而产生的识,就像依眼根产生的识叫眼识,依意根产生的识叫意识,而末那意识,这个识就是意,并不是依意而产生的识,所以这两个名字不能混淆。前面的第六意识,识跟意是两个东西,从意根一个东西产生的第六意识,识跟意是两个东西,识与意是相异的,不是同的。那么,第七末那识,识就是意,这两个不一样。

  然诸圣教恐此滥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

  在我们佛教里边,毕竟这个意识,你说它是意就是识,跟这个第六意识根本两个字一模一样的,所以我们在经教里边干脆叫它个意,识就略掉了。所以第七个识——末那识,只叫意,不叫识,也就怕给第六意识混淆。

编辑者权限: 修订历史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