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部分
若现前先受菩萨戒法师前受戒时,不须要见好相。何以故?是法师,师师相授,故不须好相。是以法师前受戒时,即得戒,以生至重心故,便得戒。
若千里内无能授戒师,得佛菩萨形像前自誓受戒,而要见好相。
若法师自倚解经律,大乘学戒,与国王、太子、百官,以为善友。而新学菩萨来问,若经义律义,轻心、恶心、慢心,不一一好答问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好相:指佛来摩顶,或见光明,见莲花,见一佛或百千佛放光等。
第二十四不习学佛戒
译文
佛弟子,大乘有佛宝、经宝、律宝、法宝、正见、正性、正法身这七宝。若不勤学修行,反舍七宝,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毘昙、杂论、一切书记。如是作,是断佛性种子,是内惑正解之因,外乱正修之缘,是非行菩萨道。若明知故为,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法,正见、正性①、正法身②,而不能勤学修习,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③,阿毘昙④、杂论⑤、一切书记⑥,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者。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正性:《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正性者,谓大乘理。」
②正法身:《菩萨戒本疏》卷下本:「正法身者,谓大乘果法。」
③俗典:指世间一般学人所著的典籍,如科学、哲学、政治学、军事学、诗书等等。
④阿毘昙:即小乘诸部诤论相违损害大乘。(《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
⑤杂论:《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小乘外道及以世典杂糅成论,故云杂论。又如世中四违陀等论皆名杂论。」
⑥书记:神话传记之类。
第二十五不善知众戒
译文
佛弟子,佛灭度后,无论为法师、律师,或为院主、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都应以慈悲为怀,善调斗讼,使未争不起,已争息灭。善守三宝财物,使用三宝财物应如用己物一样,注意节俭。
佛弟子,若不能调和斗争,不能善守三宝财物,反乱众争斗,挥霍三宝财物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①,为行法主②,为憎房主③,为教化主④,坐禅主⑤,行来主⑥,应生慈心,善和鬬诤;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
而反乱众鬬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说法主:即讲经说法之师。
②行法主:指善知戒律、如实奉行的人。
③僧房主:院主或当家。
④教化主:指能教化道俗,启发人作福,教人种善根。(《菩萨戒本疏》卷下本)
⑤坐禅主:即禅堂内之维那。
⑥行来主:指照应四方往来僧众的负责人,即知客僧。
第二十六独受利养戒
译文
佛弟子,先住僧若遇客僧来寺庙、舍宅、城邑、国王住所,乃至夏坐安居处,以及大会中等,应尽地主之宜,迎来送去,供应饮食、房舍、卧具、绳床、木床等,事事皆供给。若无财物,应自卖己身、奴婢,乃至割身肉去卖,供给所需,悉以与之,不得吝惜。
若有施主来请僧供养求福(但不是普请,只是限请),客僧亦应有利养分,僧房主应次第派客僧应供。若只有先住僧受请,而不差遣客僧去受请者,则犯无量罪。这样做,只贪现利不见后过,所以与禽兽无异,不合僧礼,非出家人,不合佛心,非释迦弟子。如是作者,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若见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①,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应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需,悉以与之。
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坊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
注释
①国王宅舍中:王所立安僧宅舍。
第二十七别受请戒
译文
佛弟子,施主的一切供养,不可私受独占,此利养是属十方僧众所有。若先住僧独领,即是夺十方僧物归己所有。八福田中物,即诸佛、圣人(罗汉僧)、和尚、阿阇黎、僧、父、母、病人之物,若取而自用,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己,而此利养属十方僧,而别受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八福田中,诸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轻垢罪。
第二十八别请僧戒
译文
佛弟子,出家菩萨、在家菩萨,以及一切施主,若要请僧福田求愿时,应先入僧寺告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答道,若以平等心次第请僧,僧房派僧人受供,所派之僧,代表一切僧宝,那你即得供养十方贤圣僧。
然而世人,常以分别心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如是作者,不如于众僧中次第请一凡夫僧。若分别请僧是外道之法,七佛中无别请之法,是不顺孝道。若故分别请僧者,就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
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别请僧者,是外道法,七佛①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七佛:毘婆尸佛、尸弃佛、毘舍浮佛,此三如来在过去庄严劫中,已成正觉;拘留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释迦牟尼佛,此四如来,是现在贤劫中已成正觉者。
第二十九邪命自活戒
译文
佛弟子,若因恶心,为利养而贩卖男、女色,自己弄食,磨谷舂米,占男女婚嫁相又相手纹,解梦断凶吉,占卜孕妇生男、生女,以咒驱遣鬼神,做种种幻术,凭其精工,造作巧妙的东西,以及调鹰犬打猎,配制百种、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等,都是邪命自活。如是作者,无慈悲心、孝顺心,犯轻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春①,古②相男女,解梦吉凶③,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注释
①春,《大正藏》本作「舂」。
②古,《大正藏》本作「占」。
③解梦吉凶:或替人解梦中所见梦事吉凶。
第三十不敬好时戒
译文
佛弟子,由于恶心所致,若身业不净(即自身谤三宝),身业不净(即诈现亲附),口业不净(即口便说空,行在有中),全由恶心所致。出家菩萨,若为在家人媒嫁,做交会等缚着众生之事;若每月六斋日,每年三斋月,作杀生、行劫、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如此十戒,应当学,应敬心奉持。而在<制戒品>中有更详细解释。
原典
若佛子,以恶心故,自身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便说空,行在有中①;为白衣②通致男女,交会淫色③,作诸缚着;于六斋日④,年三长斋月⑤,作杀生、劫盗、破斋犯戒者,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广明。
注释
①诈现亲附,口便说空,行在有中:《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六:「如怨诈亲,谓诈现亲附,依三宝荫以自活命,而实诽谤三宝未尝信受,此亦犯第十重也。口便说空等者,释显诈亲实谤之相。谓口诈说空,似顺佛语。行中执有,谤佛所说。」
②白衣:指在家人。
③交会淫色:男以女为色,女以男为色,起贪欲烦恼,渴爱烦恼,不能自拔,不能解脱。
④六斋日:指每月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月小是二十八、二十九)。此六日是天神巡狩人间,考察善恶之期。
⑤三长斋月:是阴历正月、五月、九月。此是帝释天巡狩之日。
第三十一不行救赎戒
译文
佛说:佛弟子,在佛灭度后,于恶世中,若见外道一切恶人、劫贼等,贩卖佛菩萨和父母塑像、画像及经律,贩卖比丘、比丘尼以及发菩提心菩萨、修道之人等;或被劫掳盗去,卖到官府中,为做官的之所遣使,或是卖与世人作奴婢;而菩萨见到诸不如意事后,都应发慈悲心,尽力救护,用钱去赎。如果自己力量做不到,亦应处处教化檀越,令他出资取彼物,并赎佛菩萨形像,及比丘、比丘尼、一切经律。若见此类情况不去救赎,犯轻垢罪。
原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