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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部分

者非一非异。

  佛陀这段非一非异的解释方法十分透彻,在《中观》的八不中道里对“不一不异”的解释也没有比这里详细、清楚。这就说明了佛陀不厌其烦地从不同的角度来显示胜义谛与世俗谛非一非异的道理,以打破众生对这个问题的错误认识。

            丙三、差别无差别及无我性显非一非异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如胜义谛相于诸行相无有差别,一切行相亦应如是无有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不应后时更求胜义。

  一、约无差别、有差别之不同破一执,反显非一。世尊又从世俗谛有差别、胜义谛无差别的角度,说明世俗谛与胜义谛二者不是一的道理。

  佛陀对善清净菩萨说:善清净慧!假如认为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的话,那么胜义谛没有差别,世俗谛也应该没有差别;反过来说,世俗谛有差别,胜义谛也该有差别,而事实上一个有差别,一个没有差别,这就不能说二者是一。

  胜义谛与世俗谛若是一样,那些修观的行者,在一切行相中,所见、所闻、所觉、所知的不应该是世俗谛,而应该是胜义谛。如修水观,水相现前应该便证得胜义谛,不必另外证胜义谛。修其它的观法也是这样,如慈悲观、不净观、火观等,所观之境当下就是胜义谛,不必另证胜义谛了。事实上无论是修水观、火观、慈悲观等,所观之水、火等境的本身不是胜义谛。这个道理就说明了胜义谛与世俗谛不是一个东西。如果二者是一个东西,那么就不应该修观成功后,还要另外修实相观再证胜义谛。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又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

  二、约胜义谛是无我性、无自性之所显破异执,反显非异。“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无我是事物的共相,于一切事物中体现无我。假若离开了千差万别的事物,无我到哪里体现呢?因此,无我与千差万别的现象不能说是两个东西。譬如说观身无我,假如离开这个身体去观无我能观起来吗?不可能。因为共相不离自相。

  假如认为胜义谛与世俗谛是异,这种观点不对。胜义谛建立在有为法上,认识到一切法无我、一切法无自性才能证得胜义谛。可见,胜义谛建立在无我和无自性的基础上,而无我性、无自性不能离开依他起的一切有为法,这证明胜义谛不离有为法。无我是事物的共相,于一切事物中才能体现无我,离开千差万别的事物,就无法显示无我了。

无我与五蕴现象不能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就象观身无我,要依赖这个身体,离开这个身体如何观无我呢?可知,并不是离开有为法而可以另证胜义谛。胜义谛建立在无我和无自性的,无我、无自性建立在依他起的基础上,所以,不能说二者是异。

  三、约染净非俱别相成立破异执,反显非异。“又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又胜义谛是清净的,世俗谛是染污的,二者虽有区别,但不是对立的两种东西,因为在断染取净的过程中,染与净的概念并不能在一念中同时存在。凡夫众生的境界所具备的只是杂染的世俗谛,一旦修行成功,清净的胜义谛现行,杂染的世俗谛就不能现行了。比如说干净和污垢,当干净显现时,污垢就去除了,明、暗的道理也是这样。假如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对立的两个,转染成净就不能成立。这说明胜义谛与世俗谛不是两个。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一切行相,皆有差别,非无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又即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名胜义相。又非俱时染净二相,别相成立。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不应道理!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四、由胜义谛与诸行相有着无差别、差别的不同,正显非一。“善清净慧!由于今时一切行相,皆有差别,非无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佛陀对善清净慧菩萨说:善清净慧!一切有为法的行相是有差别的,而胜义谛是没有差别的。二者既然不同,就不能说它们是一。如果说是一的话,好比修观的行人在修行的过程中,所看到、听到、感觉到、了解到的种种境就应该是胜义谛了,事实上所观之境的本身并非胜义谛,修水观成就并不等于证得胜义谛。这样看来主张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就不对了。

  五、由胜义谛是无我性、无自性之所显现,正显非异。“又即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名胜义相。”通达胜义谛,必须透过一切法无我性、无自性去认识。胜义谛建立在有为法上,离开有为法的无我性、无自性就无处可寻,也就见不到胜义谛了。

可见,胜义谛并没有离开有为法的世俗谛而存在,那么就不能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两个东西。

  六、由染净二法不能别相成立,正显非异。“又非俱时染净二相,别相成立。”杂染的依他起与清净的胜义谛在转染取净的过程中,不会同时现起。凡夫杂染显现时,胜义谛就被覆盖了;而一旦证得胜义谛,杂染则不显现。可见世俗谛与胜义谛并不是两种可以同时对立存在的东西。所以,世俗谛与胜义谛非异。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不应道理!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由以上的种种论述可知,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或异都是不符合道理的。倘若有人这样认为,二者一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或者说它们一向是完全相同的一个东西,这两种认识都是错误的。

                乙三、譬喻显示

  善清净慧!如螺贝上鲜白色性,不易施设与彼螺贝一相异相。如螺贝上鲜白色性;金上黄色,亦复如是。如箜篌声上美妙曲性,不易施设与箜篌声一相异相。如黑沉香上有妙香性,不易施设与彼黑沈一相异相。如胡椒上辛猛利性,不易施设与彼胡椒一相异相。如胡椒上辛猛利性,诃梨涩性,亦复如是。如蚕罗绵上有柔软性,不易施设与蚕罗绵一相异相。如熟酥上所有醍醐,不易施设与彼熟酥一相异相。又如一切行上无常性,一切有漏法上苦性,一切法上补特伽罗无我性,不易施设与彼行等一相异相。又如贪上不寂静相,及杂染相,不易施设此与彼贪一相异相。如于贪上,于嗔痴上,当知亦尔。

  佛陀用十种比喻进一步说明胜义谛与世俗谛是非一非异的关系。

  (一)螺贝白色喻。“如螺贝上鲜白色性,不易施设与彼螺贝一相异相。”佛对善清净慧菩萨说:比如螺贝上的白色,白色从螺贝上显现出来,螺贝与白色的关系非一非异。螺贝是自相,白色是共相,有很多东西都是白色的,像白马、白米等等。如果说白色与螺贝是一,那所有白色的东西都成了螺贝了,所以说非一;如果说它们是异,白色的共相又显现在螺贝的自相上,离开自相,白色的共相不能独存,所以说非异。胜义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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