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
。因此,凡夫众生通过思维只能间接的认识事物,而不能直接证得。
世尊所说的胜义谛是客观的真实,不是道理,它是圣人内在的根本智亲证真如,当根本智证得真如的时候,智与境合而为一,一点隔阂也没有。《肇论》云:“言用即同而异,言寂即异而同,同故无心于彼此;异故不失于照动。”
《肇论》中讲根本智与真如的关系。这段引文就说明了般若智慧与真如的关系。从它们的作用上来说,具有不同点;但在体上来讲,又是共同的。不同建立在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不同也是相同的不同。从体上讲,它们是一样的。当般若智证得法性的时候,既没有智慧,也没有境界。这种境界必须要在无智无德、能所双亡的情况下,智、境全无才能证得。在证得的法性里,没有一切相,没有你、我、他、众生等相,也没有真如、法性等相。要是还有什么相,那就说明他还没有证得法性。法性的本身没有差别,如果有两个,就不是真如了。因为般若智与真如相同,所以不分彼此。如果认为这是智、那是境,这是能、那是所,这是佛、那是众生,就不是法性了,非法性才有这样的分别,法性是不可以分别的。
法涌!我说胜义,无相所行。寻思,但行有相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这里佛陀又对法涌说明胜义谛是超寻思的第二个理由--无相所行。
佛陀对法涌菩萨说:我所说的胜义属于无相的境界。为什么是无相呢?因为胜义即真如,真如没有差别相。而寻思只能缘有相境界。《金刚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反过来说,若见到差别相就见不到如来了。胜义没有差别,而寻思必须依差别境界而起,凡夫依有相境界才能起寻思,这种寻思都要建立在具体的事物之上。比如说,眼前有个茶杯,凡情众生才会思维茶杯。假如离开了具体的事物,那么,寻思什么呢?由此可知,寻思只能缘有相、有差别的东西,胜义却是无相、无差别的,所以说胜义谛相不是寻思所缘,是超寻思的境界。
法涌!我说胜义,不可言说,寻思但行,言说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佛陀对法涌说出胜义谛是超寻思的第三个理由--不可言说。
佛陀对法涌菩萨说:法涌!我所说的胜义不可言说。胜义是离言法性,这在离言无二相的内容中已经说过。语言不是真实,语言也不足以完整的表达真实,尤其是对圣人所证得的胜义谛,语言的表述更显得苍白无力。那么,为什么说透过寻思不能认识胜义谛呢?因为凡人的思维建立在语言概念的基础上,胜义谛恰恰相反,是离言的。因此说胜义谛超越了思维的境界。
法涌!我说胜义绝诸表示,寻思但行表示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界。
佛陀对法涌菩萨讲胜义谛超寻思的第四个理由--绝诸表示。
“表示”指见、闻、觉、知,见是眼睛的表示;闻是耳朵的表示;觉是鼻、舌、身的表示;知是意念的表示。表示不外乎见、闻、觉、知,而见、闻、觉、知又不外乎六根。
佛陀再次对法涌菩萨说:胜义谛超寻思的第四个理由是绝诸表示。因为胜义谛不能用眼睛去看,不能用耳朵去听闻,不能用鼻子去嗅,也不能用舌头去尝尝是什么滋味,身体接触不到,意识也思维不到。一言以概之,胜义谛不能从见、闻、觉、知中得到,想用眼看、耳闻、鼻嗅、舌尝等方式寻找胜义谛都是错误的。《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也就是说,如来不能以见闻觉知求见,胜义谛绝诸表示。整个寻思所能做到的只是见、闻、觉、知,整个寻思都建立在见、闻、觉、知上,一旦离开了见闻觉知,思想就不能观察、推理、分析、了别。总之,寻思依见闻觉知而生起,同时又以见闻觉知为所缘。可是,胜义谛必须离开见闻觉知,绝诸表示。从这个道理可以推知:假如用见、闻、觉、知的方式求证胜义谛,那是永远不能证得的。
法涌!我说胜义,绝诸诤论;寻思,但行诤论境界。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佛陀对法涌菩萨讲胜义谛超寻思的第五个理由--绝诸诤论。
佛对法涌说出胜义谛超寻思的第五个理由:我所说的胜义谛是断绝诤论的。诤论是在烦恼心所的支配下所产生的行为,以及产生的一切有漏法。有诤论就有烦恼,而寻思所缘的对象就是有漏的烦恼境界。胜义谛恰恰相反,它已远离烦恼,绝诸诤论。由此可知,胜义谛是超过一切寻思境相的。
以上五个方面,把寻思境界与胜义谛进行了强烈的对比,以此说明凡夫寻思的境界不外乎展转所证、有相所行、言说境界、表示境界、诤论境界。而胜义谛则是圣人内自所证、无相所行、不可言说、绝诸表示、绝诸诤论的境界。所以说胜义谛不能用寻思的境界去求证。如果硬性地用寻思的手段去求证胜义谛,那么就如同孟子所说的“缘木求鱼,海中捕鸟”,终究不可得。试想,爬到树上去抓鱼,潜到海里去捕鸟,能抓得到鱼、捕得到鸟吗?那是永远永远不可能的。原因在哪里呢?在于树上不可能有鱼,海中也不可能有鸟。用寻思的手段求证胜义谛也是一样的道理。
乙三、以喻比知
第三部分喻显,用比喻进一步显示前段所说胜义谛超寻思境界的道理,目的还是在于帮助学人理解胜义谛的道理。所以,本经的条理特别清楚。每段先提出问题,然后解答,再以比喻说明,最后以颂文归纳,逻辑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佛陀用五种比喻,配合前面的五义,进一步显示胜义谛相超寻思的道理。
法涌当知:譬如有人,尽其寿量习辛苦味;于蜜、石蜜上妙美味,不能寻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第一种比喻,出家上味胜乐喻--出家乐。
佛陀又以比喻对法涌说:法涌啊!你应当知道,就像有人尽他(她)的一生,从出生到生命的结束,一直习惯于吃辛辣、苦涩的食物,突然有人对他说,这个世界上除了辛辣味和苦味之外,还有蜜糖、冰糖等甜味的食物,他一定想象不出甜的味道到底是怎么样。因为他一生都是吃苦、辣的东西,从来没吃过蜜糖、冰糖,别人再三解说糖有多甜,他也没有办法理解,也根本无法想象(寻思),无法推理(比度),无法相信、理解(信解)。他只熟悉苦、辣之味,如同盲人摸象,执其一端。
为什么用出家上味胜乐来作比喻呢?这与出家又有什么关系?
文中说“譬如有人,尽其寿量习辛苦味”,这就比喻在家人一生辛辛苦苦,忙忙碌碌,为了事业、婚姻、名利、家庭以及社会的人际关系,疲于生计,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他们很难想象出家修行人的快乐、自在,以为出家无事可做,枯燥无味,天天清灯木鱼,念经拜佛,不了解出家人的生活情况,更难体会到出家人的那种清闲快乐。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