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三、差别无差别及无我性显非一非异
丙三、差别无差别及无我性显非一非异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如胜义谛相于诸行相无有差别,一切行相亦应如是无有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不应后时更求胜义。
一、约无差别、有差别之不同破一执,反显非一。世尊又从世俗谛有差别、胜义谛无差别的角度,说明世俗谛与胜义谛二者不是一的道理。
佛陀对善清净菩萨说:善清净慧!假如认为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的话,那么胜义谛没有差别,世俗谛也应该没有差别;反过来说,世俗谛有差别,胜义谛也该有差别,而事实上一个有差别,一个没有差别,这就不能说二者是一。
胜义谛与世俗谛若是一样,那些修观的行者,在一切行相中,所见、所闻、所觉、所知的不应该是世俗谛,而应该是胜义谛。如修水观,水相现前应该便证得胜义谛,不必另外证胜义谛。修其它的观法也是这样,如慈悲观、不净观、火观等,所观之境当下就是胜义谛,不必另证胜义谛了。事实上无论是修水观、火观、慈悲观等,所观之水、火等境的本身不是胜义谛。这个道理就说明了胜义谛与世俗谛不是一个东西。如果二者是一个东西,那么就不应该修观成功后,还要另外修实相观再证胜义谛。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又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
二、约胜义谛是无我性、无自性之所显破异执,反显非异。“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无我是事物的共相,于一切事物中体现无我。假若离开了千差万别的事物,无我到哪里体现呢?因此,无我与千差万别的现象不能说是两个东西。譬如说观身无我,假如离开这个身体去观无我能观起来吗?不可能。因为共相不离自相。
假如认为胜义谛与世俗谛是异,这种观点不对。胜义谛建立在有为法上,认识到一切法无我、一切法无自性才能证得胜义谛。可见,胜义谛建立在无我和无自性的基础上,而无我性、无自性不能离开依他起的一切有为法,这证明胜义谛不离有为法。无我是事物的共相,于一切事物中才能体现无我,离开千差万别的事物,就无法显示无我了。无我与五蕴现象不能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就象观身无我,要依赖这个身体,离开这个身体如何观无我呢?可知,并不是离开有为法而可以另证胜义谛。胜义谛建立在无我和无自性的,无我、无自性建立在依他起的基础上,所以,不能说二者是异。
三、约染净非俱别相成立破异执,反显非异。“又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又胜义谛是清净的,世俗谛是染污的,二者虽有区别,但不是对立的两种东西,因为在断染取净的过程中,染与净的概念并不能在一念中同时存在。凡夫众生的境界所具备的只是杂染的世俗谛,一旦修行成功,清净的胜义谛现行,杂染的世俗谛就不能现行了。比如说干净和污垢,当干净显现时,污垢就去除了,明、暗的道理也是这样。假如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对立的两个,转染成净就不能成立。这说明胜义谛与世俗谛不是两个。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一切行相,皆有差别,非无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又即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名胜义相。又非俱时染净二相,别相成立。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不应道理!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四、由胜义谛与诸行相有着无差别、差别的不同,正显非一。“善清净慧!由于今时一切行相,皆有差别,非无差别;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佛陀对善清净慧菩萨说:善清净慧!一切有为法的行相是有差别的,而胜义谛是没有差别的。二者既然不同,就不能说它们是一。如果说是一的话,好比修观的行人在修行的过程中,所看到、听到、感觉到、了解到的种种境就应该是胜义谛了,事实上所观之境的本身并非胜义谛,修水观成就并不等于证得胜义谛。这样看来主张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就不对了。
五、由胜义谛是无我性、无自性之所显现,正显非异。“又即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名胜义相。”通达胜义谛,必须透过一切法无我性、无自性去认识。胜义谛建立在有为法上,离开有为法的无我性、无自性就无处可寻,也就见不到胜义谛了。可见,胜义谛并没有离开有为法的世俗谛而存在,那么就不能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两个东西。
六、由染净二法不能别相成立,正显非异。“又非俱时染净二相,别相成立。”杂染的依他起与清净的胜义谛在转染取净的过程中,不会同时现起。凡夫杂染显现时,胜义谛就被覆盖了;而一旦证得胜义谛,杂染则不显现。可见世俗谛与胜义谛并不是两种可以同时对立存在的东西。所以,世俗谛与胜义谛非异。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不应道理!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由以上的种种论述可知,说胜义谛与世俗谛是一或异都是不符合道理的。倘若有人这样认为,二者一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东西,或者说它们一向是完全相同的一个东西,这两种认识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