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唯识
一、什么是唯识
我们所学的《解深密经》属于唯识宗的经典,它是唯识宗的主要依据经典之一。唯识宗的整个理论体系,就是建立万法唯识。依唯识宗来说,宇宙人生的一切现象都是唯识所现,都不离识。学习唯识课,先要知道什么是唯识,这是首要问题。
唯识的概念为唯识宗所特有,不过,同样为佛学界所公认。“唯”,梵语摩怛剌多,中文译为“唯”,是简别的意思,简别凡夫众生执着心外实有物质现象的错误认识。凡夫众生总认为离心之外有实在的外境,总认为桌子、电灯、房子等所见的一切的一切在我们心外,对客观境界不能正确地认识,进行执著取舍,这种无知,导致人生痛苦不堪,这就是错误的认识。应该知道一切物质现象都不能离开人的认识,一切的一切只能说在我们的身外,而不是在我们的心外、认识之外。
“识”,梵语毗若底,中文译为“识”。识是了知、辨别的意思,也就是认识的作用。唯识家认为识有八种。在《成唯识论》卷七中说:“识言总显一切。有情各有八识、六位,心所、所变相见、分位差别及彼空理所显真如。识自相故,识相应故,二所变故,三分位故,四实性故,如是诸法皆不离识,总立识名。”
在这里,识是一切法的总称,它不但包括一切心理活动,也包括一切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为什么呢?因为八个识属于识的自相,也就是识的自体;五十一个心所之所以属于识,是因为它与识相应的缘故,在心理学上,心所法属心理活动,所以说“识相应故”;色法之所以属于识,是因为它是心王与心所二法所变现的,所谓认识的对象不离主体认识,因此说“二所变现故”;二十四种不相应行法之所以属于识,是依心王、心所、色法等三种分位假立,其本身没有自体,所以说“三分位故”,它们也不离识;六种无为法之所以属于识,是因为它是识的实性。以上五位诸法概括了宇宙人生的一切,而这些法都不离识,因而总称唯识。
唯识,通常也称唯心。唯心思想为整个佛教所共有,但在唯识宗分析得特别透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佛经中处处都在显示唯心的道理,说明心生万物,心造一切。生天、成佛,或者说下地狱、做畜生等,无不由心。心如何构造一切?流转及还灭的缘起又是如何展开的?这一系列问题,则只有唯识宗说得最为详细,可以称得上独家经营。
那么,唯识家所建立的诸法唯识是否能站得住脚呢?这里我想引一个事实来说明。当年玄奘法师去印度留学,在印度逗留了十七年,取得卓越的成就。在回国前夕,戒日王曾经为他专门开设了一场辩论大会,以奘公为座主,戒日王亲自主持。参加这次辩论的,有来自五印度大小乘的学者及外道各界人士。玄奘大师当时根据唯识道理立论,这就是佛教史上著名的真唯识量:
宗: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
因: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
喻:如眼识。
宗、因、喻称为三支比量。量是什么意思呢?先看宗,宗是宗旨,也就是观点,或者称为主题,在逻辑上则称为命题。观点提出来之后,对方不一定能够接受,因此必须申明所立宗旨的理由和原因,也就是因。有因之后,对方不一定能够全盘理解,因此还需要用比喻加以说明,也就是喻。宗、因、喻三支相契而不悖,就可以成为量。玄奘法师所立的三支就是为了建立唯识的观点,成立唯识量。
玄奘法师所立的主题--“真故极成色,不离于眼识”。“真”是真理,是论主所要建立的主题或命题,它不是一般的道理,而是胜义的道理,与时俗所谈不同,不能以世俗观念去衡量;“极成色”指论主所说的色法是大家公认的,不是一家之谈。“不离于眼识”,指眼识所见的色法不离眼识。这是说明凡所见到的一切事物不能离开自识,我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没有离开我们的认识,客观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人为规定的。正象眼睛所见称为色,耳朵所闻称为声,鼻子所嗅称为香,舌头所尝称为味,身体所感称为触。倘若离开了人的认识,又怎么知道色声香味触呢?足见色等诸法没有离开各人的认识。因是理由,是论据,即“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初三”指眼根、色尘、眼识,这是六根、六尘、六识中最前面的三种,故名初三。宗中所讲的色就含摄在这三者之中。“眼所不摄者”,眼指眼根,眼根不能摄色境,能够摄色境的是眼识,也就是说色境为眼识所摄。因此,在喻中打比方说“如眼识”。
奘公提出这个真唯识量,在辩论之前言明:如果有人能正确地更改一字,我就斩首相谢。结果在十九天之内,与会大众竟然没有一人能驳倒一字,可见唯识道理的殊胜。当然,这是借助逻辑,从认识论说明唯识。其实在唯识学上论证唯识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说,有从瑜伽实践方面论证唯识,也有从众生业力不同所见各异来论证唯识,或者从梦喻上论证唯识,或者针对外人所提出的疑难,在经论中给以解释唯识。今天倘若我们能继承这些思想,结合中西方哲学,将古老的唯识学以新的姿态出现,则会成为未来人类中最受欢迎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