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三、从离三过说一味相
丙三、从离三过说一味相
善现!如彼诸蕴展转异相,如彼诸处、缘起、食、谛、界、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展转异相。若一切法,真如胜义法无我性亦异相者是则真如胜义法无我性,亦应有因,从因所生。若从因生,应是有为;若是有为,应非胜义;若非胜义,应更寻求余胜义谛。善现!由此真如胜义法无我性,不名有因,非因所生;亦非有为,是胜义谛。得此胜义,更不寻求余胜义谛。唯有常常时、恒恒时,如来出世,若不出世,诸法法性安立,法界安住。是故善现!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谛,是遍一切一味相。
佛陀对善现说:善现!就连五蕴,彼此都是不相同的。受蕴与行蕴不同,行蕴与色蕴不同,色蕴与受蕴也不同,其余诸蕴,彼此也不相同。所以说展转不同,千差万别,光是色蕴就分几种。五蕴彼此不同,千差万别;十二处、十二缘起、四食、四谛、十八界、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这些法,彼此之间也是不相同的。诸法彼此都有差别相,但是,一切法的真如实性却没有差别。假如胜义谛有差别的话,把胜义谛当作是五蕴或其它的法,那么,胜义谛也就有差别了。这样,就产生三种过失:
第一,如果胜义谛也有差别,就与诸法一样了,那么,胜义谛也应该有因,应从因缘所生。因为五蕴等差别法都从因缘所生,胜义谛也应从因缘而生。第二,假如说胜义谛真从因缘所生,那么胜义谛就是有为法,不是无为法了。事实上胜义谛是无为法。第三,假如说胜义谛是有为法,那么它就不是胜义谛了,而行者就要另外寻找胜义谛了。
须菩提啊!事实上,胜义谛不是因缘所生的,不能说它是有因的;它也不是有为法,而是无为法。根据这个道理可以了知,胜义谛一味平等,若认识了它,证得了它,就无须另外寻找胜义谛了。胜义谛是超越时空的。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在任何一法,也无论地球是否形成,佛陀出不出世,都是一样,一味平等,这就是胜义谛的特色。佛陀说:“在凡不减,在圣不增。”指的就是胜义谛。胜义谛是本然地、安定地、普遍地存在,法尔如是。既不是梵天所创造,也不是佛陀所发明。佛陀只是认识到它,体悟到它而已。胜义谛不会因为佛陀的出世与否而决定或有或无,真理是不变的,诸法的法性永远都是安立不动的。
法性本来如此,那么,如来出世与否是否无关紧要?如来出世又有什么作用呢?假如如来不出世,就没有人能发现、通达胜义谛,即使胜义谛安立不动,遍及一切法中,也没有人会认识到这种真理。因为凡情众生的智慧浅薄,没有办法发现它、认识它。唯有佛陀才能发现它、认识它,并证得它。如来出世之后,将它宣说出来,我们才知道有胜义谛。《法华经》云:“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世尊将修证胜义谛的方法传授给众生,让众生依之修学,证得胜义谛,永脱生死轮回之苦。为了这件大事,佛陀才出世的。可见,如来出世对众生有莫大的好处。
胜义谛普遍安立在十法界之中,宇宙人生的实相永远都是如此。须菩提啊!根据这个道理,应该知道胜义谛是遍一切一味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