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解脱的原理和行法(原理篇)

佛法—解脱的原理和行法(原理篇)

未知

佛法—解脱的原理和行法(原理篇)

搜索

字号大小

A
A
18px

字体

(五)诸有为法皆因缘生

(五)诸有为法皆因缘生

善男子,生灭宇宙里面的一切事、物与众生,必须有适当的因,配合适当的缘(环境条件),才能够以种种不同的形态,出现于不同的时间和空间里。

诸法赖因缘生,无论它是心法还是色法。必先要有某些因缘存在,才能导至某些法的存在。若这些必要的条件消失了,有关的法也必会同归湮灭。因此,法界之内,没有一法的生灭能不受诸缘生灭的限制。

善男子,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这就是一切宇宙生灭法的特性。

它们互相依存,不能独立,没有一法能先一切其他法之立而独立,也没有一法能后一切其他法之灭而独留。

善男子,由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法,就是一概这样的没有自主独立或不变的实体。而这种特性就是所谓空的特性。

生灭宇宙里的一切法,无不是因缘生。因此,一切法无一不能视之为空了。

善男子,睿智的众生,深明一切有为法的空性,知道皆赖因缘而生,假合而成,变异而存。于是,他们既不执著诸法实有,也不执著诸法虚无。

这样不堕有、无二边,便得中道之深义。

编辑者权限: 修订历史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