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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设问答以明宗

乙二、设问答以明宗

以下提出一个问答,来广泛的解释「一切法无我」的道理。这当中分两科:丙一、举百法无我合问,丙二、列百法无我分答。先提出简略的问题,然后再广泛的回答,是以问答的方式来发明本论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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