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
论解一切门中。语有四。第一令入佛法。先说五停心观。最先所应作法也。第二已入法者。余可知。
论善士语中有五。第一即毗奈耶因事制戒也。第三四依。谓乞食。粪扫衣。树下坐。一切修善等。余可知。
论解一切种语六种七种。六种中后四。以四辨次第配之。
论解遂求中有八。谓不取四净。取后见等八也。
论解二世乐中有九者。第四说净戒难者。谓外道执自戒为净戒。第五见亦然。八轨则。如声闻地 清净行语。有二十者。谓前力种性品有二。一种十五相。一五种相。合为二十。彼如此云。
论一切利行复由三门。第一于现法利劝导利行中。谓以法业德招集守护等者。法谓如法。不以邪命而得财。业谓商主等业。而得财。德谓道德。有德故得财。他供养者是。
论解一切种中。或六种七种总十三种。言七种者。依二乘出离第一。远师云。是闻慧也。以财等长养摄入闻慧。远离是思慧也。第三止。第四观。第五舍。余二大小二根别。今准不然。依二乘出离第一。即依二乘之教。方便令出离。此约随一乘一分善巧。二者远离。谓或远离一分惑等。又总望远离自乘惑等。三或于心一境性得定。四清净诸障得慧。前远离者。总言离惑。不言得慧财等。五修习作意。正安处之。谓修道中作意。或一切作意。而安处之。第六第七。现安处已得自乘果。
论遂求中。何以唯此八者。谓障三学等故。无惭愧二。障戒。惛沉睡眠二。障定或慧。掉举恶作二。障慧或定。嫉悭二。总障三学。故不说余。或可。是八缠。此中未勘。
论解二世乐中有九种。饮酒为身过。身过有四也。口过有四。意过为一 窣罗。若米酒也 迷[肄-聿+余]邪。果酒也 未陀。蒲桃酒也。
论清净有十种。外有五种中。第一云先恶行者。谓以恶为先。而多行恶。或先造恶。而便造善者。或先时以来造恶者 第二不转利行者。谓不转佛法令入邪中。非不缚邪而于近道。若尔应与此文意相违 第五又诸菩萨于诸有情若于自义诸善法品等者。此中意。若有有情。虽自乘法三品善果法。可劝导者。而劝导之。若入自乘已后之法。而劝导之。
论总结中。第三云由三因缘得善清净。到究竟地为一。即第十地 或系属一生为二。即住天者 最后有为三。即已害生身。
论总结前等得果中。唯明后八。不论自性得果者。以自性门。不离后八门故不说 问曰若尔如上来。俱云第二一切。后方余七。是此差别。若不离故不说。应不说第二门所感果。义曰不然。初自性。第二差别感果。自性不说。此感果中约相似者。非克体感共一。自为诸果因门故。
论解难行感果中。云感希奇者。希奇法。谓圣教希奇法。或神通希奇法。
清净感果中。云四净者。谓所依净。神足为依。取住舍自在。即延促命等。境界净。即化变起三种自在。心清净。即一刹那入无量定等。智清净。即一字中。说一切法。如对法第十四解 或所依等。如二十二功德中辨。此亦能感顺生死流转果者。谓若无漏行。望有漏果。为增上缘资感。若有漏行。望有漏果。是正感。
第四十四卷 初持瑜伽处供养亲近无量品第十六
上来自分。虽自他利。未明供养三宝。下次辨之。即造修之行。供养三宝。亲近善友。修习无量。此中广明。因以标名。略去修无量。
论云设利罗供养。旧言身供养非也。迦耶是身。设利罗是体。即佛体法身是。下中虽言供养色身。意供养真佛法身故言体也。故言制多等法性慧。法性慧者。即真如也。制多供养。即佛塔灵庙也。窣堵波。言高胜。制多。言塔。
论解广大供养中。七种名上是。若多供养。即奉于无尽财。是若妙供养第三又即如上所陈财敬供养。是总。总言如上物。若多供养第一。妙供养第二。乃至淳净心猛利胜解为七。远师云。若诸菩萨于如来所为一。制多所为二。乃至财供养多妙等三。现前四。不现前五。自作六。他作七。若淳净心下。释上发心。义意有妨。又文意有违。何以七者。此中明广大。意在供养心及物。自求菩提。而取如来制多者。不然。所供养境故。皆诸师同此。今大师依第二释。以多则为第一。财妙为第二。乃至淳净心第七。
论不雌黄涂之言其也。不苏灌洗。言其腻也。局崛罗香。言恶臭气香。遏迦华。言臭华也。此方无故不翻。
论无染供养有六者。为有五供养字为五。于第三供养字中分二。一不轻弃掷。谓不掷物供养为一。不散漫不杂染为一。故有六种。远师此中全别。
论云修无常想苦想无我想者。此为三法假也。不言空者。即无我同故不说。
又论言于其涅槃修胜利想者。谓此为诵。言常诵也。伽他为颂。邬柁南为撮施。此言于涅槃修胜利想。即常诵也。
论云如优昙钵花时乃出现。谓西方有树。常不出花。但于枝岐间生。若轮王出世方始生花。先云优昙钵花也。
论云四于善友若正依止于如法义若合若离随自在转等者。谓所依止师说法。若与旧同名合。若别名离。或依经论等合等。若别出兼见。不依经等名离。曲如法之见也。随师自在而不倾动。又自性名合。差别名离。又合者即令此义相符。如因明中合等。若离者令此义别。如因明中离等。
论解四无量。慈无碍善根为性。悲无嗔善根为性。喜亦无贪善根为性。舍如舍数。若依小乘。为除上相违惑故。假明观为。今大乘以所缘三境故。实起无量救之。三境者何广如下辨。更有余释。如对法抄疏。三种无量。以何为体。前二以后得智为体。无缘无量。以正智为体 其境界者。有情缘无量。但总缘有情有苦。而救拔与乐。不观实有情故。下文与外道共 法缘无量。谓观有情空唯法。想无实我等。而救拔之外道计我故此不共。此二皆后得智。大悲之所为也 无缘无量。以无分别智缘真如。修慈是无缘无量 问曰何故于真如修慈也。义曰真如是慈根本者。有无缘可后得智起悲救众生等。不然不能。从根本说以真如为境。有义与后得智缘真如为相。议曰不然。此是疏。何以得知。若根本。即无分别智所行。若救众生。即缘俗智是。何以后得智。缘如是无缘无量。故知无分别智是。不决择中自当分别。
论言三聚。谓邪定等三。无量虽四。境有三种。一无苦无乐。即慈境。慈能与乐。慈不缘苦。缘苦是悲故。慈境无苦。为无乐者。而与之乐故。无苦乐是慈境 有苦者。是悲境 有乐者。是喜境。随喜彼乐故。即此三种是于境。至下更辨。下解慈悲中。虽不牒无苦乐境。如有苦等境。解言欲与乐。即已解竟。此中悲拔苦。亦缘无色界。以缘行苦故。虽不能化。亦后能化。初来起悲 舍无量中。次第远离痴嗔贪惑者。无苦无乐众生。劝令离痴。有苦众生。劝令离嗔。有乐。劝令离贪。令彼舍三惑故名为舍 又自有此三惑。自能舍故。亦名为舍 又令生离惑。至圣果位。而放舍之名舍 又怨亲平等故名为舍。此亦且得令离三惑。前三现乐非利益。舍一令离三惑。当来出苦名利益。
论解苦中。前五十五中。云痴异熟生苦谓若猛利体受所独等者。此盛年时故言猛利。何以言痴异熟生者。由痴生怨嗔故。受二箭受。箭受即赖痴所生。故言痴异熟生。
论解增至八门中。云自逼悭苦。谓无系外道。即尼犍子。悬头刺股拔发投类等 一类威仪。长时坐卧立等。后五十五苦。不取根本九。但取余随生苦。第二门中有四种苦故。故得成五十五 增至十门中。谓如前说五乐所治有五种苦一因二受。三苦对治集。此云唯无乐苦。四受不断集者。因所治。谓恶业翻善业。根境顺苦受。独翻顺乐受因苦二受乐。今翻云受苦。即苦受也。三苦对治乐。谓饥得食等。今翻不得苦。四受断乐。谓入灭定。今翻云在有心位故苦。五出离乐。即出家乐故。下言家即在家苦也 远离。即得色界初禅定。远离欲界结。今不得色初定故。有欲界结苦 寂静。即第二定离初禅寻乐。今不离初禅故有寻苦 菩提乐。即三菩提。今在异生位故苦。故家。欲界结。寻异生苦。如次配之。前增九门八法中。不言苦。但言利等二者。即此因明苦故。不明苦也。
论解十九苦中。前之八种前五十苦中来。后十一苦。后五十五苦中来 问曰何以尔许苦来。余不来耶。义曰从大重取以为大悲境故。据苦增上说。又随所来处。一门中增者。自中取大悲境。别勘上文释之。不能烦引。
论解由四缘悲名大悲。若悲在四无量名悲。不名大悲。尚与声闻共。初地以去菩萨。亦有苦悲名。大悲唯在佛地及第十地 问曰何故初地至九地。不名大悲。义曰由四缘方名大悲。九地以前菩萨。虽有缘甚深行苦及猛利作意二因缘。无长时习及极清净因缘故。长时习由三缘故。极清净要第十地等故。故九地已还菩萨。不名大悲。
论言修习如是无量得四种功德胜利者。住等为四。得现在乐住。一得福德资粮。二于菩提意乐坚固。三为生忍苦。四。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一
时享保八年癸卯七月八日此卷一校加点毕
沙门高范(享年六十九)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十二(论本第四十四五六七八九五十)
基撰
此品第三学持之第十五品也。能如是学中之第九品也。性菩提分。唯三十七。但能证菩提。名菩提分。此中十五门。皆是此中广明。名菩提分品 问曰何以供养品后明耶。前供养品。摄修方便。修成今道之行差别。名菩提分。故次明之。
论解惭愧依处有四中。第四云若诸菩萨于自所生恶作有依随逐不舍而生羞耻当知是名等者。言恶作有依。谓由第三作恶已悔。悔已复作。后作依前作。故名有依。
论解五浊中。法师云。言体。寿浊。大乘以阿赖耶识连持不死假立命根。即以此命根。为寿浊体 二有情浊。谓下解中云。不识父母沙门若婆罗门以不信为性。不识家长等。以憍慢为体。不畏今后世罪。以无明为体。不修善等。以懈怠为体。即以五法为有情浊体。谓不信。慢。憍。无明。懈怠也。若同时五蕴者。通五蕴为体 三烦恼浊。谓除见及前五余烦恼。为此浊体 见浊谓五见。看下文意。实取内道妄见为体。即不正知也 劫浊。谓饥馑。疫病。以触中二数为体。刀兵以四魔或五蕴为劫体 三界分别。唯欲界。唯南阎浮。其饥馑等三。从三十二十十岁次第起也。若五浊能治道者。
论又诸菩萨如实了知诸器世间破坏成立等者。即知二十劫坏二十劫成等也。
论云又诸菩萨于其世间于世间集等者。此以八种相观世间也 于其世间者。谓苦谛 于世间集。谓集谛 世间灭。灭谛也 于能往趣世间集行者。谓爱为集谛。受能生爱。即受为趣集行也 往趣世间灭行者。谓道谛 于其世间爱味过患者。重观集谛苦 及与出离者。重观灭谛 问曰何以集谛三重观。苦谛灭谛二重观耶。义曰若集深可厌故。二三观之。灭甚可欣故亦重观也。又前五观四谛。唯重观集之趣集行。谓爱者以深可厌故。故重观之。前别观四谛。下重观四谛。爱味。谓集谛。或是苦谛。过患。谓苦谛。或是集谛。出离。谓无漏二谛。为一观也。
论云由诸菩萨如实了知世间流转差别者。结前五浊等流转差别 若器世间流转差别者。谓结前二十劫成二十劫坏等 若八种相观世间义者。谓结前观四谛八种相 若诸世间所有胜义者。结前唯有色等 问曰何以故名胜义义曰若不知其义。而如名即执。此是世俗。既知唯有其名。不起执著故名。
论曰普能远离十四垢业者。旧云六方四恶友四善友为十四垢业。依长阿含。与此六方等全别。身口有四。杀盗邪淫妄语不依此四作诸恶也。恶因有四。谓贪嗔痴怖。不依是四而起恶业。并离六损财法。谓耽酒博戏放荡迷著伎乐恶友相损。渐随彼所说。是此六中一一。各有六种。不可烦引。隐六方者。亦如长阿含说。罗悦城有长者子。名曰善生。积世相传。于清且时。恒礼六方。合六神常护家业。所作谐偶。忽时值佛问有是法不。答言有。与汝不同。父母为东方。长师为南方。妻子为西方。亲友为北方。仆使为下方。沙门高德为上方。六方之中各有五事。不可烦引。广如彼经言。常隐在此六方中。不生憍举。若能住此六方故。言藏隐 远四恶友者。亦如彼说。一者如亲恶友畏而伏之。实无亲意。二者美言恶友言顺意违也。三者敬顺恶友心虽敬顺。然于所作善恶皆从无相谏心。四者恶友为恶事伴。或饮酒博戏淫逸及歌舞等。此四中一一各有四。不可烦引。言此四可恶而当远之。
摄四善友者。言此四可亲。应当亲之。如彼经说。一止非友。恶事相止。二慈愍友。苦事相怜。三利人友。乐事相与。四同事友。善事相同。一一之中各有四种。不可烦引。广如彼经。
论云如尸佉洛迦契经中说者。此翻为顶髻持。即头上顶髻也。又尸迦名髻。洛迦名执髻。即执髻也。此是八名如长阿含。或是异生小时名也。
论云菩萨成就如是等法如其世间正所应知如其世间正所应转者。结上受正所应知结缘谛等。以上八相应对结以下文。
第四十五卷
论解四依。依诸经论次第不同。如涅槃经。从果推因说次第。谓真如是果。可依真果。不可依人。即缘如智名义。可依此义不可依语。即因此智起后得说法可依此智。不可依识。既闻法已可依了义。不可依不了义。又却推从因至果。即以法为证真如智。即是因义。为真如即是果。可依了义。即先观因。后方观智。不依于识。今此五重。不能烦记。今此文即为第三重解。如文可知。
论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等。言本性义者。即诸法之性体。言识有八种。是识之本性。小乘不了义不说故。并于本性。亦不能了也。
论解依智不依识等。闻思是智。何故不依。义曰虽是智。散智也。未圆满故不可依。若尔世间非应可依。义曰亦不可依。且以三慧相对。今不依者。论唯言闻思。真实修慧中。亦有不依也。
论云非于闻思但识法义非真证智等者。言非唯闻思。为识法义。不依真证智。又非闻思是之文。不依余以闻思但识法义故。而不更依真证智也。
论总结中。云略显四重谓所说义正理大师修所成慧真实证智。如前四依次第而配。第二大师。即上依法不依人 依法不依人者。何名大师。此中虽是大师。大师谓佛。所说亦不可信存于法。又若大师说。不是正理故。以大师之言。结依法不依人也。
论解四无碍解中。法以能诠之教故。论言于一切法一切异门。异门即能诠之差别门也。如理之智。如事之智。此皆所缘境。依缘此故。得修所成之慧。此能诠慧。是法无碍体。其义无碍解。即前法下所诠之义。故能诠法中。有异门之言。所诠义中。有异相之谈别也。即于能诠得智。名法无解。于所诠得自在。名义无碍解。如杂集第十四云。法无碍于一切名差别。谓依无明等。于无智无见不现观等差别名中。无碍智义无碍智相及意趣。相谓自共相。意趣谓别义等。
论解释词中。但有训释诸法言词。如杂集亦云。谓于诸方言音。谓无量国邑众生自想言词。释诸方言词。谓可破坏名世间等。以一音演说。众生随类各得解等。名种种言音也。
论解辨无碍中。此唯言于一切法一切品别。如杂集。一切品别者。谓实有。假有。世俗有。胜义有等。种种差别之辞辨也。若如尽所有性。与前同。
论类比四辨中。云此上无有自能妙善现正等觉况善为他无倒开示者。此意。定唯此四辨能现正等觉。及为他无倒开示。除此四辨以上。无有现等觉等。是此中意。
论解大乘声闻二种菩提分法。名二乘理趣。菩萨于声闻涅槃。如实了知为欲伏声闻。具一切种智故。而于其中不作证取。于大乘理趣。与声闻别。
论云谓诸菩萨能于其身住修身观不于其身分别有性亦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又于其身中远离言说自性法性如实了知等者。
不分别有性。不为遍计执分别 身有不分别无性者。不分别依他圆成二性是无 又于其身远离言说自性法性等者。此重解圆成不起言说分别。真如是不可言说自性法性也。若准下如是菩萨于身等法不分别苦等文。即亦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唯观依他远离言说自性法性者。即圆成实。今离言说。言说不相称。不同依他。故下文言是四谛之法性。法性即真如也。即不分别有性。是遍计。不分别一切种类都无有性。是依他 远离言说自性法性。是圆成实也 若随顺无量安立理趣妙智。是后得智也。此乃菩萨。与二乘菩提分法观别也。此中广辨菩提分品。义如常途。唯有佛地。智义用分。一时俱有德智。共为四念住观。身一时有。详曰。此义不然。皆妙观察智为。即如佛地论。
论解止观中。此中菩萨略有四行当知名止一胜义世俗智前行者。即无分别智。后得智之前方便定。即与加行智同时定 问曰何以得知。此中世俗智。是后得智。义曰前总标门中有二智。一如实真智。二安立世俗妙智。故知此中世俗智。是后得智。二胜义世俗智果者。即与正智后得智。同时定是前加行定之果故。二智同时定体。即是果也 又释即二智后所生等流之定故。言胜义世俗智果。即二智家果也 问曰何不明二智俱时定。义曰下第三第四定。即二智同时定也 三普于一切戏论想中无功用转者。转即转灭。谓正智普于一切戏论想中。皆能转灭。若如前解。二智果者。此即说正智同时定之业用。若如后解者。即正明正智同时定 四即于如是离言唯事由无有相无所分别其心寂静趣向一切法平等性一味实性者。说正智观依他不分别有性故。入一味真如义。若依前解。即说二重说二智之业用。若依后解。即重明二智之业用。第三正明体。今此明用也。若约位者。第一在地前加行道中。第二入地已去乃至七地以前。第三在八地以上乃至九地。第四十地为之。入于佛地。
论解观中。有四行当知名观者。谓即四行。止道前行。是第一即加行智。前四止中之前行智。有漏闻思也。且论四止前行之智。其实与第一止同时观。是加行智。亦在此第一摄。离增益执。第二离损减执。第三即无分别智。离二边也 及与随顺乃至安立理趣。是第四后得智。此四智地地皆有别配。稍难。
论解依内外成就。各有六种中。既言为内外二别。何得内中有成众生之义。外中有自成之义。义曰于内中虽言外众生。意取菩萨心故言内。于外义在有情。不存于内自就。
论言一月不食。是外道计。投岩赴火。是尼揵子计。
论言婆罗门吠陀迦咒者。此云明咒也。究竟净。谓为无漏出世净也。
论解随顺会通方便善巧中。谓诸菩萨下。乃至又于趣入遍缘一切三摩地门能为随顺等以来。明随顺。以下明会通。随顺顺彼。会通为释经说。先随顺令生欣乐。方便通缘故也。随顺中。先爱语。即美语也。次布施亦复现行近施随转等者。是也 近施随转者。谓随起施而摄近之。或近施即行施摄事而近之。随转者即同事。摄事。由布施财同为伴事。除所生恚等。生爱敬下。明利行。
论云为现神通记心显说等者。即三轮也。
论云又于趣入遍缘一切三摩地门能为随顺教授教诫等者。谓有三摩地。能遍缘一切。即一切种智所依定也。若有趣入者。随顺彼故。教授教诫。是此中意也。
论解会通中。云为彼说言此经不说一切诸法都无所有但说诸法所言自性都无所有等者。不说依他等二性都无性。说遍计所言自性是无也。
论虽有一切所言说事依止彼故诸言说转然彼所言可说自性据第一义非其自性等者。虽有依他等所言说事。依此事起遍计言说。如此言说所说自性。如兔角故。据第一义。非如其遍计所执言说自性。言无事。即无遍计事也。非无依他。
论云譬如空中有众多色色业可得容受一切诸色色业等者。此喻真如如空。遍计如色等。如下唯遣遍计诸似色色业。证真如似空之性。
论云又如幻梦非如显现如实是有等者。上来明喻真如似空。色业似遍计。就此以下。喻依他如幻等如遍计执者。非有如计实人等。其假相似不无。即依他也。
论云如是诸法非如愚夫言说串习下。总结上来明依他圆成有。遍计无也。约胜义离言自性。此二性非无所有。存二性也 由此方便悟入道理一切诸法非有非无犹如幻梦其性无二者。此结上三性。言遍计亦非有非无。非有同兔角也。非无有妄情也。依他亦尔。非有如遍计也。非无有假梦也。圆成亦尔非有同遍计。非无胜义有也 不取少分不舍少分等者。不取遍计。不舍二性。不作损减二性。不作增益遍计有也。名无失坏。
论云陀罗尼有四种一法二义三咒四能得忍者。如下释中法陀罗尼。以法为境。即能诠名言。以念慧为体。义陀罗尼。其体同法。唯境界异。其异者何。谓所诠义为境。谓无量义意趣等。即唯在意地 咒陀罗尼。以定为体。依定持咒。令不妄故。以咒为境也。能得忍陀罗尼者。以无分别智为忍体。即证真如。能得忍者。即加行智。能有持咒功能。得证真如故。法师云。此以无分别智为体 若尔何故言能得忍。此于加行道中。持思此咒故。速得真智。证于真如。故下文在胜解行位。
论解能得忍陀罗尼中。云成熟自然坚固因行者。谓在地前。是忍云因。不可动故名不动 因行具足妙慧者。即成熟趣出世之妙慧也。或于不动因行中 具足妙慧独处空闲者。言住处也 寂无言说。离言諠杂 曾无有物者。其意省事。无余资具物 见路而行者。谓不应行。必明相生时方行故。言见路而行。又所行之处必见正路。不染非过。非过名野处。正理必名路。依正理行。名见路行。知量而食等。可知。
论于佛所说得菩萨忍诸咒章句能谛思惟其咒词曰等者。谓此咒无有义。但唯有名。谓地前菩萨诵此无义之咒。欲除计执。此唯但名。何处有义。故知诸法但有妄计名。无如实执义故。不可依名生执。由此思惟故。便能入真观。证菩萨忍。
论云但唯无义如实了知此章句义所谓无义者。此释上无义是圆成实义。言此咒下无所诠。无所诠义故。能证圆成实。但由此咒下无所诠故 如实了知此章句下。所谓无义故。而证圆成实。
论诸类此中而不决定者。由有谬错 亦不坚住者。由有退故 亦不广大者。持有分齐故。非如无边。
论解五种愿等中。第二受生所。云随顺饶益有情诸善趣中者。问曰何以此中。不言随顺生恶趣中。义曰有二意。一谓善趣利多。恶趣利少。略不论也。二顺八相唯在善趣故。又恶趣无自在为王等化故。又说善趣时。意显生恶趣。从胜处说。唯论善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