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字号大小

A
A
18px

字体

第 16 部分

  论云时解脱。五或字。即五人次第配之。

  论又此贪缠住在身中经文相续。乃至为可爱法之所制伏不能制伏彼可爱法者。此中意。明为贪缠故。为境制伏心。非心能伏境 如贪下嗔慢中文。准此应释。下广解中。不解等分薄尘行者。以上具明故又略不说。

  论云今此义中当知唯说声闻乘愿声闻种姓等者。此中明声闻地故。唯取声闻即种姓人。

  论解有分别无分别影像等中。如对法第十一抄会。此中法师云。有无分别皆见道前。事边际。在见道。所作成辨。在无学道。此中相违如彼释。

  论云彼于尔时于所知事如现领受胜解而转虽彼所知事非现领受和合等者。此中意。明同分影像。其定中所知事。如现领受。相似其实定中。未现领受前实境。又非与外境相似之物。于定中现。然与外实境相似。领受胜解故。名所知事同分影像。

  论又亦名三摩地口者。境能生心。如瓶口出物。

  论。解所作成辨中。云诸缘影像所有作意皆得圆满。乃至得转依故超过影像等者。此中意。即有无分别影像。皆未证真。有影像入见道。名事边际尽如所有性。今至无学所作成辨。得转依。证圆无漏。超过影像。则无漏心。无影像也。对法云。无分别影像者。谓内真证智。及后所得者。此从因为名。名无分别影像。其实二智以无漏故。皆无影像。有无分别。或定或慧。对法论文虽具。而影像文不具。西方既释有三。此之取义任意。其无漏心有影像之解释此文 超过影像者。此超有漏法执影像。非无漏心。无有影像 又无影像义。取此文为证。详彼文如彼论 此文即证因无漏心有影像。果无漏心无影像。隽师义。

  论云因果相属事者。即此中行因。得果。所作成辨事。

  论云若乐通达者。谓断欲界欲 又谓入见道 及乐解脱以下等。是名修道。

  论曰又彼苾刍于时时间全心寂静于时时衣增上慧等者。此中前解定境与外境相似。此文以下。后似前故。言于时时间。

  论云一切粗重悉皆息灭随得触证所依清净等者。此解四清净。一身净。此中号所依。二所缘。三心。四智见清净。

  或骨或琐或复骨隙。且解曰。骨谓骨余处。琐谓骨相连处。或复骨琐者。谓总合观。

  论云若身若心不平等受受所摄者 受所摄。谓同时诸身业语业等。

  论解五种贪。一于内身欲身欲贪者。于内身初起欲界微欲。故名欲欲。次起欲界重贪。故名欲贪。又内身是自所欲之法。故言于内身欲。于内身欲上起欲。即能欲之心。此名欲贪。初欲字属所欲。第二欲字。属能缘。第三欲字结名。

  论云若于青瘀等作意思惟于显色贪令心清净若于变赤作意思惟于形色贪令心清净。述曰。贪白红显色。以青瘀等。对治于形色起长短方圆等贪。以除去皮肉对治。若小乘云。变赤相者。死尸初青后赤。变作赤血身。以除形色贪。大乘解。先皮肉等色赤。除去皮肉形色。名变赤也。即变者赤也。

  论云皆依四种憺怕路者。憺怕寂义二释。一置死尸处寂寞。无人法故名憺怕。往彼处所故名为路。二涅槃寂静名曰憺怕。作不净观能得涅槃。故名为路。

  

  第二十七卷

  论曰云何缘起缘性等者 缘性。四缘也 缘起。十二因缘也。

  界差别不论十八界者。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虽地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

  论解外地界中。云非亲附非执受者。若内地界。亲附所依。近在本识。能有执受。今外地界非。

  论内风中。云有胁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

  论解断大刀风者。风如下下小之刀。能伤于人 有毕钵罗风者。法师云。人有此风色如黑点。有云。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如毕钵。

  论外风中。云有毗湿婆风有吠蓝婆风毗湿婆风者。此云工巧风。能成万物。旧云毗首羯磨风。吠蓝婆此云旋风。旧云旋岚风也。

  论云多罗掌者。谓西方有树。状似此间芦树叶。人趣裁去四边散叶。但取苗如鹅掌许大为扇。名多罗掌。

  论云离一合相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之我。今离此相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相等者是。

  论云阿那波那念者。阿那名持来。波那名持去。持来者入息。持去者出息。亦名持息来持息去也。

  论云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

  论云始从齐处乃至面门或至鼻端等者。其息唯至齐处齐下。更无出处还复。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

  论息因缘中。云一牵引业即先世业二齐处孔穴。或上身分所有孔穴者。谓齐中有小孔穴。或上身分。有口鼻等孔穴。

  论息所依中。或依身门。或依业。或依孔穴。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

  论若唯依身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论若唯依心而息转者。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入无色定。彼息应转义。

  论若唯依身心而转者。此中意难。亦依孔穴业等。而息得转。非唯依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尸等位。

  论云若是处转若。乃至转若如所转若时而转等者。此结上义 若是处转者。标上诸孔穴即粗孔细孔等也。即息于是所转也。若乃至转者。即牒说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处转也 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等。其余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

  若时而转者。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息应转也。后成熟故不牒。

  十六胜行故名总缘。缘诸谛故。此中初总缘念 若长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门中方解十六。依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三观息遍身。四观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入出息。六观乐出入息。七观心行出入息。八观息除心行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解脱心息。此四心行。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出入息等。此四观法行。

  论解身四中。第四重解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

  论又即如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

  或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我当有无色等者。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见也 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见。何处见谛人起妄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故无妨 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胜。

  论有相想等。如对法抄解。

  论解苦苦中。以七苦为苦苦故者。据实为论。余处唯说前五为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第八苦通三苦可会之。此以通三受苦取蕴也。

  第二翻解除生苦。余六苦亦是坏苦。以老时坏于少等故。前六俱坏苦。此中以烦恼及坏心为坏苦。乃至非想亦有。余论文唯言乐处故。至第三定以下。又彼有文。至上地今起烦恼心为坏苦即是也。

  

  第二十八卷

  论解增上慧学中。云谓于四圣谛如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此据唯无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

  若次前解定学中。初一翻。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者。此则覆解前一翻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余有漏等持等至等。皆名定学。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漏。定学通漏也。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无色定者。取无漏定言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学者。此即四静虑能引发通之无漏定也 定学现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妨。

  论下说十违逆等法中。云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法者。即解例前光明中。虽有四种。意取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

  论云退失所得瑜伽境者。即有漏禅定等是也。

  论云回转弟子者。随彼教故名回转。

  论云方便有四。一尸罗。二念。三无放逸。四定慧。如文可解。

  论因缘相中。云又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学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 或功用所作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 若毗钵舍那下。明不乱因缘 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于最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

  论解狭少胜解中。云谓及狭少所缘意解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若色界名广大所缘 无量。谓无色界。

  论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清净故。言成辨时转。

  三十七品菩提分法。广解如对法抄。

  列名七觉支等中。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尔后八支圣道亦尔。前五位内难此义妨故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等觉。此义上下无妨。

  论解四念住身中。云三十五种身名身色者。此中约色身名身。通举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女之所祭祀。皆有此愿。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国。广释如智度论。

  又论云中身表身下文。云劣身中身。二中身何别。内身名中身与表身相对。处中名中身。三品相对也。

  论解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为三位。故九也。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余门也 又释。九种者。乐等三受为三。四乐身等三受。五乐心等受。六有味。七无味。八依耽嗜。九依出离。合为九。开即十也。

  论云云何为法。故前明心。此数明法。贪毗奈耶等者。毗奈耶。名调伏。即无贪调伏贪也。贪毗奈耶。即无贪也。

  论云如是诸受若随顺涅槃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法。若随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有漏法。乃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之体。名耽嗜。

  论云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谓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

  论云依净盖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结。起彼六心 问曰。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嗔痴。为所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即六合取。三所治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惛沈。举即举相。若掉离掉。掉即掉举。若寂静若不寂静。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治道名寂静。合前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根本定 若尔所治能治要须同时。何故盖为加行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道等。若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加行道。所治灭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要所治灭能治生故。

  论云从盖得解脱已证入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相观。或言无间道。又未必明方便。无间道前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之六种。虽非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第。八唯伏惑。非是无间。

  论结法念住中。云若能如是如实遍知诸杂染法自性因缘过患对治是法念住者。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但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名过患。故前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文。若义立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论初解受心法念住中。此中意。若缘内身生受心法念。缘此受心法。是名内受心法观。如内外等亦尔。此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能造非所造。故别也。

  论第五解修身观中。云若缘无识身色于过去有识等者。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去世曾有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亦尔。

  第六解中。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中身也。

  论断四倒中。解身不净之意。说不净相应四憺怕路者。论第二解倒中。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中。云于心意识执我遇者我事愚故立心念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如对法第一第十卷抄解。

  论解念住义中。云念慧二法是自性。与对法同。小乘唯念为自性。今大乘兼取二法。为念住自性也。诸心心所为助伴体。故言相杂。

  

  第二十九卷

  论云云何名为一切善法。谓若彼对治等者。此初句谓总。能治下二句是别。能治言彼者。即别之彼也。谓彼盖结也。又前解不善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对治也。下二句别出能治。初句即总也。

  论解策励中。云若缘过去不现见现在现见事境者。何故不言未来。又过去非现见。已生未生皆不现见。可言不现见。现在有未生不现见法。云何现在名现见也。义曰。过去现在所有未生。皆在未来故。不言未来也。举过现即兼未来义。若缘现在现见境。而起未生法。取境名现见。非现在未生法名现见也。

  论唯由分别力生非境界力者谓于住时思惟过去等者。谓不行于境界。无境界行。但缘过未故名为住。亦分别力境界力者。即行于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界力生时。必有分别故。无此偏句。分别即心。而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约过未生。第二俱句现在境起。与前第一翻解策励精进同。

  论云律仪断者。律仪名防过。防已生恶令不增长故。如对法抄说。别解由十因缘戒善清净。谓前二十卷。有十顺学法。一离母邑。二离爱著。三离懈怠。四离我见。五离段食味。六离言论爱。七离十一过。八离定味。九离散乱。十忍辱。四神足体是定。从因为名说欲等也。又定为神通之足。故名神足。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即心王也。法师云。又或是定。如对法抄。

  论。云彼由如是四三摩地增上力故已远诸缠复为永害一切一切恶不善法乃是正修习时有八断行为欲永害诸随眠故为三摩地得圆满故差别而转等者。此举欲明八断行所由。此八断行。旧名八业资粮。举欲明意中开二门。一为断随眠。二为定圆满。准下释二种能断随眠。故下文云由二因缘于随眠断分别了知。谓由现见思。及由不现见舍故。由此因缘能断随眠。准此卷初解策励中。云若缘过未事境。名缘不现见。若缘现在事境。名缘现见境。此义即思唯现在。舍通过未事境。若尔何故解舍中。云谓行过未现在三世。随顺诸恶心平等性。且分思为一世。舍为二世。其实如对法第九卷云。对治谓思舍。乃至已生沉掉能远离故。即通断三世。思舍二法既名断随眠。余六准知三摩地圆满。又下文云若今所说八种断行于为永断所有随眠圆满成辨三摩地时一切总名欲三摩地。勘此总文。即似八种俱有二功能。又摄四瑜伽。四瑜伽皆断随眠故。又思能发身口。生善身语业。息恶身语。身语是色。故思从色得名现见思。舍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现见舍。未必与是卷初文同。其八断行。即二十八卷。四瑜伽能断随眠。即欲精进信方便也。对法虽有四种相摄。而全不同。不可会之。其此中次第。与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次第。如文前后相生。其四瑜伽中信为初。对法亦同。故彼论文。信为欲因。义曰其欲精进时不离信。信念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欲等。今以不离信故。故说信于后。此对法文自会。四瑜伽说生次第故。故信为初。

  论得神足名因缘中。云彼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还等名神足。定界果也。欲等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

  论解五根中。云乃至其慧唯能起出世间法为其增上等者。此中解根义。增上者是根。信有二增上。一能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二次第能生后法。为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义。故精进等前亦作法。今慧但有一义。唯于能起出世间法而为增上。无能展转而生后义。

  论曰当知此中定根定力即四静虑。乃至证不还果等者。此中初二果。唯得未至。向前次第至不还。得四静虑。发生神通。故此偏说。不说第四果。非次第故。又影显故。又略不说故。四静虑中发生神通。如意是不说余定。

编辑者权限: 修订历史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