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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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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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明生知见亦是贪著。凡夫之人,所以贪著其事者,以其有我见故也。有我见,即有人众生寿者等见。若四见既无,则无有能贪之主体,更何有所贪之事物?况外界之事物,皆自心之所显现,本空无所有,虽贪著亦如镜花水月也。故新发意菩萨发菩提心,我见既无,法见亦不当有也。虽然,佛何以说众生有我见耶?佛说众生著于我见,似乎有我见矣,世尊为释此疑,故问须菩提以释之云:有人言,佛说我、人、众生、寿者等见,此人了解我所说义不?须菩提答云:是人不了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人、众生、寿者见,明我、人、众生、寿者见是空,即非我、人、众生、寿者见,是假名为我、人、众生、寿者见;非因说我、人、众生、寿者见,便定有我、人、众生、寿者见也。世尊以须菩提以明我本来毕竟不可得,恐不了于法亦本来不可得义,故告之曰:发菩提心者,于六根、六尘、六识之一切法,当了达本来空无所有,本来如镜花、水月,毕竟不可得。如是知见信解已,不生丝毫法相,即是证得无上菩提。所言法相者,亦如我义,我既非有,而法亦不可得;故云即非法相,是假名法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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